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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似曾相识,正文完


且听风吟。风都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

眨眼,数月之后。

檀香木椅前,端坐着一位美人儿,那美人盯着铜镜中的自己,身上的衣裳华贵复美,一看这布料便是清贵难得,可朱唇皓齿,柳眉戴月,眉心一点朱砂媚到了骨子里。女子绝美的容颜,顿时使得这身华贵精致的衣裳,黯然失色地成了陪衬。

她砸吧砸吧了嘴,不由得自恋出了声:“唔呀,我怎么这么好看呐。”自恋第一,舍她白九婴其谁。

“公主殿下,今日可是要比武选驸马,那可是要打架斗拳脚的,这……太血腥了,殿下还是不要去了吧。”一旁给她梳妆的小丫鬟,诺诺的道。

“不去?那怎么行。”

梳妆完毕。白染起身,潇洒的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尔后潇洒的蹦跶出了房门,末了还不忘加上一句:“既然是选驸马,当然是要选本公主中意的美男子咯。”

风里,回荡着她清脆如珠玉落地的声音。

不错。今日,乃是楼兰古国历史上最有权威、最得圣心、最才貌双全、最美丽俊俏的长公主,白九婴的比武招亲大会!

这位长公主什么都好,除了……未婚先孕。

是的,太医亲自诊出来的喜脉,已经怀胎快将近三个月了!这孩子是谁的呢!?真相不得而知,就连公主自己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到底是哪个混账。只是,为了公主声誉,皇室封锁了消息,却因此举办了一场匆促而火急的招亲大会。

为啥?当然是为了给孩子找个“便宜爹”啊。

这孩子,不能名不正言不顺的生下来。

而就在比武招亲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我们这位未婚先孕的长公主,就在某个角落悄咪咪的偷看着。

她看得好好的,甚至还津津有味。

一直看到了最后,比武招亲只剩下了两个人,一个就是当朝大将军之子——于归,另一个就是一位皇商之子——季凡。

这两位……该怎么说呢,两者武功、才貌不相上下,是的,任谁也想不到一个商人之子武功居然堪比将军嫡子,但是,各有各的长处,一个铁血柔情,另一个富可敌国。可白染却谁也不中意,谁都不想嫁。

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在烦人,不厌其烦的说:你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为了你甘愿负尽天下的男子,他的名字唤作……

诶,把话说完啊,名字叫啥啊!

白染现在心里一团糟,不由得懊恼的使劲儿揉了揉头发,好好的发髻,都被她给脆生生揉乱了,然而就在此刻,异变突生。

一位紫衣男子居然跳上了擂台,还扬言,要分别挑战两位擂主。明明是很狂妄的话语,说的人应该很霸气才对,可紫衣男子的语气却平淡的像是在说“今天我又想了她一个晚上”一样正常、自然,有底气。

台下诸多人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他却以实力证明了,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报上名来,我从不打无名宵小之辈。”这是将军之子在跟他对战之前,说的第一句开场白,语气很是轻蔑不屑。

因为在他看来,眼前穿着一身骚包紫、带着篱幕遮去容颜不给人看的男子,要么就是貌丑无颜不敢见人,要么就是单纯的自大狂妄,想呈呈威风。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提不起于归对眼前男子的丝毫好感。

“在下,暗夜门门主默夜。”

暗夜门?就是江湖上新崛起的刺杀组织!?

前几个月也不知道怎么了,本来称霸江湖的天机阁突然销声匿迹,转交他人之手,听说好像是阁主之位易主了吧,尔后,江湖上原本的风平浪静立马就变了个惊涛骇浪了,直到暗夜门的崛起,直到暗夜门替代甚至是远远超越了,曾经天机阁的地位,江湖这才风起云涌平息了些,人红是非多,自然而然就会有人不断的去纷纷猜测,这暗夜门门主的来头。

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碰见了。

“好吧,那就不废话了直接开始吧,我先让你三招!”先来试探一下,这个暗夜门阁主是真是假,探探底再说。

“不用,让我一招就好了。”紫衣男子篱幕之下似乎勾了勾唇角,笑得别有深意。

“一招?为什……呃!”

他的话还没有来得及说完,眼前原本距离他十里开外之人,突然一个闪身,那紫色的下一秒就出现在了眼前,他甚至都没有看清对方是怎么出手的,就已然被鬼魅一般的手,扼住了咽喉。

终于明白,为什么是一招了。

是一招,秒杀。

于归心底里很清楚的明白。只要他一动手,在动手之前,对方绝对会先把他脖子给拧下来。那种速度,简直超越了声速,这人的武功和内力修为,皆是远远在他之上,深不可测。

“可服输?”默夜淡声道。

“我、我!……我服。”

盯着于归被气绿了的俊脸,约莫有三秒钟,默夜便将他推下了擂台,这样,于归便再无资格争取驸马之位了,默夜抱手,一副江湖人士的做派:“……承让。”

众人目瞪口呆,哪有半柱香就解决的啊?

这也太快了吧兄弟?

将军之子于归已经解决完了,接下来,就该轮到皇商首富之子了,默夜想着,幽然的视线就随之转移到了季凡的身上。

“兄台且慢。”

看着眼前的紫衣男子,季凡瞳仁里闪过一抹疾快的复杂,他可不想重蹈于归的覆辙。一张玉面带着淡淡流转的光华,醇厚的声音里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小生能给长公主殿下百万聘礼,荣华万千,锦衣加身,不知兄台能给长公主什么?”

默夜沉默了片刻,薄唇轻启道。

“十里红妆,一世一双。”

一世一双?季凡不由得嗤笑一声:“兄台这话未免说的太过假……”了罢,一世一双,除了诸葛亮和潘安,史书上就不曾有第三个一世一双的男人。

一道脆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季凡。

“此话当真?”

随着话音的落下,一袭张扬恣意的红衣,便恍惚了众人的眼睛,果然,她还是穿红色最为惊艳致命。眉眼里的稚气是少女的天色,骨相里的戾气不可驯服,那是非尤物也非菩萨,不同于中规中矩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她是野蛮生长的美。

早就听闻长公主容颜倾城,绝世无双。

百闻不如一见,如今亲眼目睹真容,当真是现身便引起一阵阵倒吸冷气的抽气声,这女子,到底是怎样的风华绝代啊!

“暗夜门门主觉得,本公主可好看?”

径直的忽略过季凡,她走到默夜的身前,盯着他那张带着篱幕的脸,似乎要把厚厚的篱幕盯出个洞来。

“美。”默夜唇角不自觉的勾起,“果真是,绝美。”这似乎是,某年某月某日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原封不动,一字未变。

“这话……”我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过?

算了算了,白染也并没有多想,毕竟自小到大夸赞她美貌的数不胜数,多如牛毛,有一两句夸赞措辞相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嘛。

“这话怎么了?”

“没什么。”白染甩了甩头,甩开脑海中杂乱无章的思绪,再次抬眸,眼睛深深的盯着他,“不知本公主可有荣幸,一睹门主姿容?”

“公主想看,在下自然不会拒绝。”

对于你,我从来都不会拒绝什么的。

抬手,轻轻的摘下篱幕,那层厚厚的篱幕被缓缓揭开,慢慢的露出了那惊为天人的真颜。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副容颜啊——轻紫的衣袂翩然如玉,与生俱来的轻贵和高雅,渲染翩跹若高天之白云般雅致。

他面若冠玉,眉目成书,他的眼就好比是是无底的深渊,千年的寒潭,看一眼,便是万劫不复。似笑非笑的弧度,唇边的笑意清凉如水,眉宇却依旧惊艳了众生,修眉斜挑往上,飞出如惊鸿的一笔,如同一副陌上人如玉的绝美画卷。

他就站在那儿,不言不语,只是微笑。??那笑容似有魔力一般,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那一刻,上帝仿佛在白染的耳畔,轻轻的说了四个字。

在劫难逃。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白染鬼使神差的盯着默夜的脸,呆呆的问。

“呵……”眼前的男子低低的笑了一声,磁性的声线,好听的足以让耳朵怀孕,“公主搭讪的方式,可真是特别。”我喜欢。

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

步履悠闲散漫的走向她,风流倜傥,眉眼神情俱是满满的笑意。走至她的身前却顿住了脚步,倏然,他抬手,轻轻的搂过她,牙齿咬住她圆润的耳垂,鼻尖萦绕着的是她的发香,他的声线里是无尽的魅惑与缱绻。

“在下心里眼里梦里都是你,你是我的,你的身子是我的,就连你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我的,你说,——我们见没见过?”

(正文完)

番外,尘世双生子

你总让我觉得,我们的关系不止如此,却又只能这样。——天机阁世尊洛世。

洛尘,字温言。洛世,字无往。

虽然同是嫡出,同是双生子,同是正室所出,但是两个人的境遇却是天差地别。——因为在洛氏一族的族人们看来,双生子是灾祸、是不幸的征兆。会给家族带来灾难。

哦,差点儿忘了提。

洛氏一族的人的命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注定了。——他们必须成为楼兰皇族的影子,替皇族卖命,专门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们终生都只能躲在阴暗里,见不得光的角落。他们就像是绝缘体,光明对于他们来讲是不存在的。

而楼兰人,称他们是王最忠诚的……走狗。

因为双生子的缘故,于是乎,比洛尘只晚出生了几秒的洛世,便被家族毫不犹豫的抛弃,成了街头弃子。还是奶娘背着洛世逃跑,隐姓埋名、苟延残喘的活着,但是,奶娘将洛世抚养至12岁便去世了。

如果说,洛尘一出生便是家族的宠儿,享尽富贵荣华,也间接的养成了他温文儒雅的性子,这使他颇得上层社会的大家小姐们青睐。

那么洛世呢?

弃子是他,影子是他,不堪是他,肮脏是他,冷漠也是他。无温是他的双目,凉薄是他的棱角,黑夜是他的世界,冰冷是他的温度。

被家族抛弃,奶娘的死对他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才年仅12岁小小的他,就体会到了一无所有的滋味,从那一刻起,他彻底成了个无家可归的弃子。至少这么多年走过来,洛世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那段堕落而荒唐的时间,他混于街头市井,亲眼目睹了这世间许多许多的肮脏与不堪。

欺凌、蔑视、暴虐、压诈……似乎这世间一切的肮脏与污浊,全然都汇集在了这一条阴暗、狭窄的小巷。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去乞讨。因为做活儿没有人愿意留他,他实在是太年少了。

可是,乞讨也有保护费和街头霸王啊。交不起保护费,被这一地方的地头蛇欺凌,挨打挨骂与他而言就是家常便饭,他的身上常常青一块紫一块,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肌肤。

这,便是世道。

如果说,奶娘的死让他几近崩溃,那么人想要生存的本能,活下来的世故与残酷的现实,便让他选择了对这个残酷的世界,漠然以待。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这仅是对于大部分人,而对于洛世,则尽然相反。

其实有时候,对于有些人来讲,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也是一种奢望。

因为洛世永远都不知道,徘徊在生死界限边缘的他,到底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抑或是说,他这种生来就是被人抛弃、永远只配活在阴暗、发霉的角落里的人。

——到底还有没有明天。

浑浑噩噩,不知所向,亦无所往。

他一直都是这样走过来的。直到,他遇见了白染。

那个兄长是少年将军白奕初、那个出身于四大世族之首的白氏一族正宗嫡传的嫡女,那个被称为楼兰古国第一才女的白染。传闻她五岁能诗,八岁能文,十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通政事明世故,武功更是深不可测。方才及笄之年,前来提亲的人就踏破了门槛。

那样一个如天神一般的女子。

却放下了身段,垂眸看着满身狼狈的他,微微一笑,朝他伸手,刹那间,世间繁花开遍,灿若烟火。“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如画笑颜映入他的眼底。

许是他见惯了俗世肮脏,世间百态,世人炎凉,以至于她莞尔一笑,就让他有种“世间最干净的笑颜,莫过于此”的错觉。

“你要带我去哪?”他眉目冷然。

纵使满面尘灰烟火色,也掩盖不住他与生俱来的气质与丰神俊朗的容颜。那双湛蓝色的眸子,深深的凝望着白染,清冷的不带丝毫温度。

“你是洛氏一族双生子弃子,对么?”白染脱下身上披着的外袍,轻轻的披在他的肩上,在他耳畔耳语,气吐如兰,“跟我走,我会让被世人遗忘的你,涅磐重生。”

洛世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为什么会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她。只记得,自那以后,他便入驻了天机阁,成为了天机阁地位仅次于阁主的人,阁内的死士暗卫,把他称为“世尊”。

当然,涅磐重生的代价,是惨痛的。

十八层如炼狱一般的考验,洛世必须要走一遭。因为这是成为天机阁的一员,最基本的通行证。刀山火海,人间炼狱。他好不容易从摸打滚爬中活了下来,那时候,看着铜镜中满身血污、比混迹市井是堕落的他,还要狼狈的自己时,他才彻彻底底的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意义上的“涅磐重生。”

“小世,你疼不疼?”上药时,白染问他。

“不疼。”因为我知道,你也经历过。洛世的声调毫无起伏,似乎他天生就是一副万年不变的扑克脸。

她似乎很讶异:“诶,为什么不疼?”

洛世转身,深深的看着她:“因为我活下来了。”

后来,他真的比他的兄长洛温言还要略胜一筹了。

不管是在武力内功、热度知名度、抑或是身份地位与荣光。现如今,曾经的家族弃儿洛世,地位丝毫不亚于现在的家族宠儿洛尘。只不过,他……是以另一种别样的身份,一鸣惊人。

以……天机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武功高强长相妖孽的世尊的身份,闻名天下。

可曾几何时。

与蛇虫鼠蚁为伴,度过那段暗无天日的童年的洛世,曾在阴暗的角落,注视着、仰望着、羡慕着站在权利顶端,沐浴着万千荣光的那个少年。——洛尘,他的兄长。

他还曾嫉妒、不甘心过。

是啊,凭什么呢。

凭什么同是一样的孩子,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个天使一个堕天使,一个万千荣华加身,一个却卑贱到了尘埃里。就因为那晚出生的几秒钟吗?不。他才不要活成别人的影子,双生子又如何?不幸的灾星又如何?兄长不知他的存在又如何?家族不承认他的身份,把他抛弃又如何!

他不需要家族、兄长,还有那些所谓的亲情了。

不正是因为家族的冷漠与亲情的凉薄,才赋予了今日,冷漠不近人情到令人发指的洛世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他们所赐!

洛世不是性冷淡,更不是生来凉薄,本性冷漠。他只是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那个冬夜里,朝着他伸手微微一笑,说“愿意跟我走吗”的女子。

【倾注一生温柔,许你一世长情。】

可是啊。

何必说什么一见钟情。

何必谈什么世人万千、你我不期而遇。

洛世早就心知肚明。白染之所以会在那个阴暗的小巷找上他,完全是因为他洛氏一族弃子的身份,对她而言有莫大的利用价值。如若不然,她这样身份尊贵的人,怎么可能会屈尊降贵来到贫民里的乞丐窟?

他明知道那是一个局。

就等着他傻傻的往里跳。可他还是,忍不住沉沦。

小心翼翼偷偷摸摸的喜欢着她、保护着她。在她的面前,他想卸下所有冷漠的伪装,却又想带上世上最美的面具。这种纠结纷杂的情感,他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更怕她、假装不知道。

但最后,白染也的确实现了对他的承诺。——涅磐重生,重新夺得属于他的一切。可她殊不知,这些东西他不屑。他从始至终在乎过的,都只是一个她。

对于她的恩情。

他能够回报的,只有那颗被亲人世人冷冻,却独独被她一人捂热的心,还有一生的忠心与追随。他为她殚精竭虑的谋划,为她出生入死的并肩作战,在她的背后默默付出,却不求她回头看一眼。

这些都是他,——【心甘情愿】

哪怕是,死。

即使曾经堕落,也依然是天使。——楼兰死士世族嫡长子洛尘

夜黑风高,非杀人夜。

是夜,华灯初上。这深山老林里方圆百里就只有他这一间破茅屋,显得格格不入的寂静沉默。屋内,蜡烛微弱的光照亮着他失神的眸。

茅屋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小。房内的陈设摆饰总共也就五件:蜡烛,铜镜,床榻,椅子,书案。简陋的简直不能再简陋了。而洛温言,正坐在榻上,盯着铜镜。

他敛去眸中深暗,不由得轻轻勾起了唇角,看着铜镜中的自己,他薄唇轻言:“玉树临风美少年,揽镜自顾夜不眠。”

铜镜中的男子,容颜仿若冻龄一般,依旧是当年那个翩翩少年郎。面若冠玉,眉目成书。浓眉秀雅,鼻梁高挺,唇形绝美,脸庞白皙,棱角分明如鬼斧神工雕刻,如诗似画。但更美的不是他的五官,而是他整个人的气质。

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高贵与优雅,风华与飘逸,同时又结合了深沉和内敛,阴郁和深邃整个人从内到外,透着一股子无与伦比的魔力。

一切的一切都堪称的上是完美。

如果,能忽略他身后太过于简陋的背景的话。

罢了罢了,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衣服不在破旧,能穿就行,朋友不在多少,有知己就行。斯是陋室,惟他……颜值馨。

轻笑一声自己的自恋。

他起身,从还不算太简陋的床底下,抽出一把闪着银光的剑,那把剑一拿出来,整个小茅屋仿若都亮了起来,弯月状的剑身,剑鞘是很简单的牛皮,剑柄主要呈银色,边缘镶着七颗蓝宝石,直线状,逐渐增大。剑一出鞘,就折射着凛冽的冷光。

凝眸,洛温言将剑收回了剑鞘,别在腰间,随手拿过床榻旁边挂着的银色面具,戴上便遮住了半边的脸。小木门“吱呀”一声被他打开了。

那抹银白色的衣角,合着满地的月光,一闪而过成了眼中的虚影。

出了这深山,他随意寻了间屋顶,躺下。悠哉悠哉的欣赏着今夜清冷的月光,他蓝色的眸子,就如同月色一般清冷无温。

“啊啊啊啊啊啊——你别过来!救命、救命啊!!”

女子的叫唤声几乎破了音,响彻云霄几近震破耳膜,洛温言不禁捂上了耳朵,垂眸,揭开了屋顶的房瓦偷看着下方:方才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号声,便是从这里传出来的。

只见屋内灯火通明,蜡烛一排排的点燃跟不要钱似的。这儿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要么就是山下附近的“土皇帝”,而那个满脸猥琐笑意,肥头大耳的大叔……想必就是远近驰名的朱员外了吧。

“你!我爹爹当初怎么瞎了眼有你这样的朋友!”那女子被一层一层的麻绳,绑在了榻上,身上仅穿着一件肚兜儿,她美眸仿佛要喷出火来:“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就……我就喊人了啊!”

“你爹在九泉之下怕是也想不到,今天他竟会做了我的老丈人吧。”朱员外笑了,满脸的赘肉与胡渣,嘴角似乎还带着觊觎与垂涎的口水:“哈哈哈喊吧小美人儿,反正就算有人听见了,也会装作听不见的。”

躲在房顶上偷瞄的洛尘:“……”

这…说的不就是他吗?

那肥头大耳的朱员外搓着手,一步一步挪着肥胖的过了头的身躯,走向床榻上被捆绑着的姑娘:“喊啊小美人儿,怎么不喊了?你越喊,叔叔才越有兴致啊。”

“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报官了!”女子咬牙。

“报官?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朱员外仿若听到了一个莫大的笑话,“你觉得,那些个官差会听我一个员外的话,还是会听你一个流浪孤儿的一面之词?”

“你…你……”女子彻底慌了。

那双油腻腻的大手,来回游走在横陈的玉体之上:“美人儿别怕,只要你把叔叔给伺候舒服了,叔叔就……啊啊啊啊!”

惨叫声,替代了下边污秽不堪的话语。

血像是不要钱一般,从朱员外的左臂喷涌而出。闪着冷光的弯月剑旋回了洛温言的手中,他蓝眸微冷,走上前一脚踹开了朱员外。

“来人、来人啊!”

被踹了一脚,还痛失左臂的朱员外大声吼道:“来人!都死了吗!进来给老子把这个小贼抓住,老子要把他碎尸万段!”臭小子!竟敢砍掉他的左臂,还敢踹他屁股?!

这普天之下,还就没有第二个人敢这么对他!

朱员外话音落下,原本紧闭着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面踢开,一群带刀的侍卫冲了进来,层层的围住了洛温言和床上的女子。凶神恶煞的盯着他们,就像是……在捉奸一样。

洛温言抿唇,面上毫无惧色。

反而径直的砍断了麻绳,将那女子抱在怀里,奈何女子实在是太害怕了,现下竟然小声的嘤嘤哭了起来,可她知道,她不能给面前这位白衣公子添乱,不然,两个人都走不了。所以,她尽量的压抑着自己的哭声。

洛温言耐心的道:“姑娘,抱紧在下,别睁眼。”

“……好。”颤抖的嗓音,夹杂着无限的恐惧。

朱员外急了,急红了眼吼道:“你…你们还愣着干什么?上啊!给老子砍了他的左臂!”话落,那些带刀侍卫顿时冲了上去。

抱着一个拖油瓶的洛温言,在众多侍卫的刀光剑影中,游刃有余的挥舞着手中的弯月剑。而躺在他怀里的姑娘死死地闭着眼睛,身子害怕到颤抖。

可绕是如此,耳边不停的回响着,刀光剑影你来我往的声音,她紧咬牙根,将想要尖叫的冲动,死死地压入喉咙。

终于……逃出来了。

杀出重围的洛温言,运着轻功带着那女子来到了一个还算是安全的地方,温润如珠玉落地的声音,从女子头顶响起:“姑娘,可以睁眼了。”

等女子睁开红红的双眼,只觉得一切都太过梦幻。她甚至都忘了自己还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抱里,径直的抱住了洛温言一顿好哭,茸茸的脑袋,深深的埋在洛温言的胸前,她哽咽着,泣不成声。

“谢、谢谢……公子。”

“嗯……姑娘还打算抱着在下到什么时候?”

“啊?哦哦,对不起!”女子这才惊觉,赶忙跳了下来,脚步往后退了好几尺远,突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满脸的紧张:“公子还是快逃吧,方才公子砍断了朱员外的左臂,他现在肯定在全城通缉公子。”

“他用左手轻薄你,在下便砍了他一只左臂。这有何不对?”将剑收回剑鞘,收敛锋芒,洛温言一脸的风轻云淡答的满不在乎。

可惜,这风轻云淡隔着斗笠,女子看不见他的容颜,自然也见不着他的风轻云淡。

“公子莫要以为小女子是在开玩笑。”

那女子似乎很是替温言担忧,双手不安的揪着衣襟,“在这天子都管不着的山脚下,朱员外就是这儿的土皇帝。许是公子初来还不知道。在这个地方——无关对错,只要忤逆了朱员外,那就是死罪。”

话音落下之际。

一件温暖带着体温的披肩,披上了女子的肩头。

他的声音纵然再如何不带温度,没有起伏,也依旧改变不了音色的温柔与暖意:“无须担心在下。姑娘披着吧,别着凉了。”

披肩上沾染着淡淡的墨竹香,…是他的。

女子刚想要开口言谢,洛温言却抱拳道:“在下还有其他的事,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言罢,正要转身。女子却猛地开口拦住了他的去路。

“!……额,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在下姓洛。”洛温言答道。

女子反复的揉捏着耳边的碎发,小心翼翼的问道:

“那,小女子唤公子…洛郎可好?”

“……随便。”

随便……随随便便的两个字,但是言语里的温柔,却让她恨不得溺死在里面。话落,衣袂翻转,再不见那白衣胜雪的影子。

自此以后,这世间,这山脚下的小村庄,便多了一位悬壶济世的白衣公子,世人称之为——白衣侠。古有唐人为李白赋诗,诗曰:“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而今,这句诗用来形容白衣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凭栏眺望,夜雨淅沥,端一杯清茶静坐,但看着窗外漫天的雨雾。屋外那棵桃花树,也纷然落了一地的芳菲,他起身立于窗前,任凭窗外凉风袭来,仍犹然伫立。

洛温言负手而立在窗前,瞧着书案上不知哪位姑娘悄悄塞过来的情书,他一字一句的读着,纵然面无半点儿波澜。

信上是这么写的:

“洛公子,其实……小女子悄悄注意你很久啦。

小女子本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自遇见公子后,便偷偷跟着公子,每次公子救人做善事之时,小女子都有在旁边悄悄的看着呢。公子的习惯小女子都知道哦。

——小女子知道公子说谎时不爱眨眼睛,反而喜欢手抚腰间的佩剑。小女子知道公子不喜欢有人碰你的左肩,小女子也知道,公子喜欢的其实不是墨竹而是铃兰。小女子还知道,公子至今还未曾有过心上人。不知公子觉得,小女子可有那等荣幸,成为公子心上人呢?

不知洛公子还记不记得有一次,因为小女子知道公子似乎喜欢吃冰糖葫芦,便将整条街的冰糖葫芦买了来,傻傻的站在公子回家的必经之路上等着,待公子走过来问句:“姑娘,糖葫芦多少钱一串?”我便笑开了:第一百八十一次了,公子还以为是偶遇吗?

后来不知公子是不是生我的气了,那之后的大半个月我都没再见着公子了。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啊公子,自公子救下小女子的那一刻起,小女子的心就遗失在公子的身上了。我喜欢公子的温柔,喜欢公子的行侠仗义,喜欢公子的每一个微笑……古人说女孩子家家的,要矜持。

可喜欢这种东西,就算小女子捂严了嘴巴,它也会从小女子的眼睛里跑出来呀,公子说,你让小女子如何矜持得了呢?公子,来年乃是小女子及笄之年。小女子……不,我倾慕公子已久。公子…娶我可好?”

洛尘读完这封写得声情并茂、满满爱意的情书,脸上平静的不起半分波澜,丝毫看不出他是一个刚才读了情书的男人。

铺开纸张,他书下回信,墨洇染纸,晕开了回忆,笔端不知该安放何处,不停的在两指间轮转、踌躇,最终落笔。写罢再看,这封回信,也不过寥寥数语:

“姑娘先别急着说喜欢。如果姑娘愿意的话,先来尝尝在下的怪脾气、占有欲、自私还有任性。”

【皮皮岸:既然人人都喜欢这虚伪的面具,你又何苦要扯下它呢?洛尘勾唇一笑:她喜欢的又不是真实的我,这样的喜欢,我不屑。】

洛温言将回信与情书叠在一起,放好,便搁置在了一旁不再看它。转而,看向了窗外头。时至今日,而今又是一年春。

花开花落的风流寂寞,人来人往的岁月沧桑,江南烟雨飘洒的饶至迷离,风沙狼烟卷起的铁血悲歌……他都经历过,也曾迷失过。

可,也许就是从失去那个人开始吧。世间繁华不再入眼,一切纷扰与己无关,他的伤口已经慢慢的结痂、愈合,甚至,他开始淡忘。

可左肩上逐光似血的烙印,却无时不刻都在提醒着他,那段表面风光实质灰暗的童年与过去。以前的洛温言,是标准的翩翩白衣,玉树临风美少年,也是深不可测的楼兰死士。

可自从洛小世死后,他再也不愿为家族、为楼兰皇室卖命了。谁的心中不曾有过远方?他也想活成自己的模样啊。

为了摆脱那重重叠叠的束缚、枷锁。他选择经历家族里面残酷如炼狱般的刑房,洛氏一族的刑房,本是专门处置叛徒的,可因为洛尘是嫡长子,族长选择网开一面,便发了话。

“只要洛尘能活着从刑房里走出来,从今往后,他的死活与洛氏一族再无瓜葛。”自此以后再无瓜葛,这正是洛温言想要的。

洛氏族长撂下狠话,无非就是想让洛尘打退堂鼓:进了这刑房的人,至今就没一个人是能够活着出来的,就算快要走出来的,那也是个半死不活,活不了多久了的,只要洛尘愿意回头,家族与族人都会既往不咎的。

可洛尘没有,而是毅然决然的进了刑房。

因为,死士的身份与责任还有洛氏嫡长子的荣耀,这些东西都是命里来的。他想要改变,却不能与命换,那便只好…拿命换。

最后,大难不死,他活下来了。

但,的确是半死不活吊着最后一口气,强撑着身子,从刑房里爬出来的。出来的时候,他全身上下都是血污,发丝凌乱,那双蓝色的眼眸中,却迸发出一种闪耀的亮光。

洛尘至今犹然记得,他爬出来时,大长老看他的眼神。嗯…该如何说呢——同情,可怜,抑或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那眼神很是复杂多变。

其实,大长老又何必作出如此神色呢?洛温言轻笑,他的笑颜一如既往的温然浅淡,悠然的拂去了衣袖上,被风雨斜打进来的一片叶。

想得到自由,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啊。

曾几何时的雄心壮志,足以气吞山河,而今却落得这般境地,曾几何时的才惊世人,足以同日月争星辉。如今满腹才华,一腔傲气却被岁月打磨得粗糙无华。

而今的洛温言,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才惊世人的白衣公子了,也不再是洛氏一族嫡长子了,更不再是夜王殿下的第一谋士了。现如今的他,只是一介无名无姓的隐士罢了。

从洛氏嫡长子变成了无名无姓的侠客,浪迹天涯云游四海。可他不悔,因为他觉得值得。

所以——【心甘情愿】

不时有人在这山间迷了路,寻着了他的茅草屋。

那迷了路的人啊,总会不由自主的问他一句:“看公子你年纪轻轻,为何要隐居山林不问世事呢?”

洛温言却轻笑,“姑娘还年轻,还不明白那些世事看遍了的人,便只想着守一隅净土,隐居山林了。”

“那…”迷了路的人犹疑了一下,似乎是在替他惋惜,“那公子岂不是荒废了一身才华与满腔抱负?”

他笑而不语。

可他的微笑总让人觉得看不透。

“公子莫要想不开,世虽俗,然繁华冗杂,说不定哪天,公子会因为哪个人或者哪件事而改了心意呢。”那人似乎是想劝他,可他的回答却只给了惜字如金的八个字。

“无妨,在下心甘情愿。”

人世间浮云一散,处处皆是桃花源。白衣侠、洛公子……不管如何,洛温言终于活出了自己的模样,再不是他人的傀儡与棋子了。

卷一:洛世,你为何要如此死心塌地的跟随着白染呢?纵然有赏识之恩、救命之恩,可你这十几年来为她受的伤、为她吃的苦也足够抵消了啊,你又为何、要为她丧命呢?值得吗?

卷二:洛尘,你是不是傻?为何要放着好好的洛氏嫡长子不当,偏生去归隐山林做个劳什子白衣侠,好好看看现在的你,住的是什么,吃的是什么,这些和从前你所拥有的一切相比起来,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还绰绰有余!

拼了命为了挣脱桎梏,却落的如今这般境地,值得吗?

这两个问题,我们都只得到了同一个回答,一字不差的答案,要不然怎能说是两兄弟呢是吧,虽然会带来不幸的双生子性格迥异,可在心之所向上面,却有着一样的执着,甚至是固执。

什么?你问他们的回答是啥?

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短短的八个字而已。

“值得,因为心甘情愿。”

番外,完颜双姝

是的,爱一个人没有错,错就错在我明知没有结果,却还放不下他。——完颜沫

……

她叫完颜沫,生来就被叫做大小姐的天之骄女。

这燕京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丞相府嫡出大小姐完颜沫,可以称得上是这燕京里面最受上天眷顾的女子了。难道不是么?

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与嫡亲姐妹合称“完颜双姝”颇负盛名、甚至还与万千女子的梦中情人——凌王殿下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

有才情有容貌有家势。

说她是得天独厚的上帝宠儿,也不为过。

正因如此,她拥有她该有的傲气。

从小到大,完颜沫从未向人低过头,也不需要向人低头。从小到大,她是被人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中怕化了的娇娇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从小到大,她完颜沫想要什么就会有人恭恭敬敬的、双手奉着呈上来。那个时候,似乎这世间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她完颜沫想要却得不到的。

可是。

上天给完颜沫开了一个玩笑。

她倾注一切、不顾所有去爱的那两个人,却是她一辈子都未曾得到,未曾拥有过的。当第一眼见到那个白衣少年的时候,上帝仿佛一直都在完颜沫的耳边不停的重复着四个字:

——在劫难逃。

她对即墨凌,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成恨。对完颜菁——她同父同母的嫡亲妹妹,她温柔雅静的乖巧妹妹,她在乎,她喜爱,她依赖。

直到两肋插刀变成了背后插两刀。

“凌哥哥,阿菁已经是你的人了啊!”

“阿菁不想嫁。”

“不,不要。阿菁想正大光明的站在凌哥哥的身边!”

那些话,如最锋利的刀刃,一刀一刀的,割着她鲜血淋漓的心脏。如胜过世间最恶毒的诅咒,一点一点的,打破她心中仅存的希望的曙光。

背叛。撕心裂肺,痛彻心扉,声嘶力竭的背叛。

她好恨、真的好恨!

可她恨不起来。到最后,初心莫负便成了笑话;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变成了一场空;往日的姐妹情深化作浮云飘散。

原来从始至终的完颜沫。

——【一无所有】

后来,她毅然决然的去退婚,她犹记得那天白染莫名其妙的问她了一句:“为什么要把他推开,你明明那么喜欢他。”

为什么要推开……吗?其实她也不想的,她也割舍不下的啊。可、该失去的总会失去的,任她再如何苦苦挽留,也是留不住的啊。就如同、风吹叶落。

你说,那片叶属于树。

可它却归了根。

所以,她才不愿意,不愿意在爱情里面,低贱得像一个乞讨者,以姿态替代理由。不惜卑微的低下高贵的头颅,低三下四的百般讨好,将廉价的真心捧在手心,任人践踏。只为换得那人回眸一眼——以轻蔑不屑。

纵然再喜欢,也仅是一厢情愿罢了。

啊……喜欢吗?

这个词于现在已是迟暮之年的完颜沫,已然陌生到开始忘却了啊……喜欢、她是从何时起,喜欢上了那个温然翩翩的白衣少年的呢?

当然喜欢啊,喜欢到,甘愿无法自拔的沉沦。

犹记得那年初见,黄发垂髫之年。

那时的他们,还不懂什么叫做权势地位,尔虞我诈。就那么一转身,一回头,她便被缚上了此生都挣脱不开的枷锁。他第一次见到她是浅笑盈盈,折扇轻轻挑起她的下巴。

温柔的笑音如致命的毒药:“好生漂亮的姑娘啊。”

他温然一笑。

刹那间,世间万物,都灿若烟火。

他的眸中仿若有亿万星辰,深深地嵌入她的眸。那抹月白色的纯净无暇的笑意,便牢牢的、牢牢的刻在了完颜沫的心底里,这一镌刻,便是一辈子。

往事愈发美好,便衬的今日愈发凄凉。

多年后,当已是迟暮的少女,再忆起往昔此时,才发觉,原来这世间百态,沧海桑田风云变幻,皆不可能一成不变。

所以,人们才奢望着“若如初见”。

完颜沫捻下一片枯叶,轻柔的放在手心,残忍的捏碎,眸中不带丝毫温度。那枯萎的碎叶,一如现今病入膏肓躺在床上的人的面色。

苍白的唇启,她轻言:“总将脱俗挂念放在嘴边,是因为没人能够做到。所以这尼姑庵里住着的,也不过是一群自欺欺人的不归人罢了。”

曾经的完颜沫矜贵,贵在她身价身份。

而今的完颜沫矜贵,贵在有自知之明。

当年。

不过朝夕间,她便从云端跌入到了地底。

却看如今。

没有一个人环顾着,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大小姐。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照顾她。曾经的关怀备至,门庭若市,而今的无人问津、形单影只。这么多年来,茶人欲去酒客未留,无人问津。她始终一个人。

一个人躲在被中哭。

一个人在凉夜吹冷风。

一个人漫步曾经走过的路。

“终生未嫁,一个人孤独终老,你不难过吗?”曾经有人来到了那荒凉的尼姑庵,看着打坐静禅的她问道。这个问题很是能够轻易的揭人伤疤。

她却眼都没睁,满目空然的答:“难过啊,可再怎么难过,忍忍也就过去了。”

【余生,一人空尽悲与欢。】

“唉,好可怜的女子。”那人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再也没回头。被人遗忘在身后的完颜沫,驻足在原地沉默了许久许久。

可怜吗?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用这般的词汇来形容骄傲的大小姐呢。可,完颜沫只是一笑而过,“可怜?她是在同情我吗?呵,同情啊……那不过是怯懦者奢求的无用之物,本小姐才……不需要呢。”

不错,她完颜沫是终生未嫁。

但终生未嫁又有何妨?终归是,为谁哭红了眼,为谁哭伤了城。她终生未嫁到底是为了谁?为即墨凌吗?是啊,完颜沫敛去眸中黯然,她对他,是输了又输,心甘情愿。可是,他不给她全部的爱,却要她全心以待,凭什么呢……

钟情于他,相信于他,愤怒于他,爱慕于他。这痴痴缠缠也好,这爱爱恨恨也罢。纠缠不休,到头来不得他心,输的一败涂地,满身狼狈。

听有人说她:你傻啊,去争去抢不就好了?

当时完颜沫听到这句话,只是觉得可笑,——前面明显是万劫不复的火坑,她已经很狼狈了。难道她非要跳进去,再遍体鳞伤的爬出来,才能证明自己的决绝与成熟吗?

罢了,罢了。故事已说完,也懒得圆满。

笑谈如今,曲终人散。

完颜沫的目光呆滞的看向窗外,雨打芭蕉,打落了叶,打弯了茎,她缓缓地抬手,轻抚上那张已然垂垂老矣、满目岁月留下的痕迹的脸。

当初不可一世的大小姐,去哪儿了?

被岁月,洗尽铅华。繁华落尽,终是一场空。凌哥哥,你不就是不喜欢我吗,其实你也不用这么冷淡的啊,我……也没有想过要纠缠。

完颜沫蓦地一笑,绽放的笑颜如当年一般,明媚张扬依旧,似乎从不曾改变过:“切。归宿什么的,我…才不稀罕。”完颜沫缓缓闭上了眼,唇角苦涩的微勾,不作任何挣扎。

安然的静默了。

世间万千繁华,终在那一刻——凋零。

完颜沫,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听闻每一个死去的人啊,都会遇到一个唤作“冥孟”的女子,世人把她称之为,孟婆。

“姑娘,你执念犹深,俗世间,定然还有你放不下的人罢?”冥孟桀桀轻笑,枯槁如树叶般的手,递上来一盏汤——孟婆汤。

前世今生,醉生梦死几轮回。

“姑娘,喝下这碗孟婆汤罢,尔后,你想忘记的,你该忘记的一切,都会如你所愿被你的记忆抛弃、忘却,你会再世为人,拥有新生。”

完颜沫敛眸,听闻这喝下孟婆汤的人啊,将会忘情。忘痛。忘却所有。——包括埋藏在心底最深处、最不可提及的那个人。

其实忘了,也好。

她一笑而过,唇挑的一抹笑,熠熠生辉的双眸,似乎仍是旧时的无尽张扬明媚,似是从未改变,她干脆利落的、将碗中孟婆汤一饮而尽。

泪,划过眼角,她笑得倾城。——凌哥哥,人世间有百媚千红,唯独你是我情所独钟。——不。人世间的确是有百媚千红。

可是没有人,配让我情所独钟。

姐姐,我不像你,我只要赢。——完颜菁

完颜,这是一个至高无上、贵不可言、高不可攀的姓氏。它代表着无上的地位与荣光,也决定了身为完颜氏嫡女从出生起就必须走的命运与路,——她们嫁的人,拥有的地位,必须配得上这个姓氏的荣光。

完颜沫,完颜菁。她们是亲生的双胞胎姐妹。出生同时,及笄礼在同一年,发髻梳同一种,甚至在同一时刻,喜欢上了同一个人……似乎那时候的她们,什么事都是共享的,亲密无间到没有什么事,能够隔阂在她们之间的,离间她们的感情。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越长大,她们却与曾经的纯真、当初的姐妹情却渐行渐远了。因为即墨凌吗?还是因为时间这个自称“包治百病”的庸医?

从前,世人皆道:完颜双姝,各有千秋。

嫡长女完颜沫骄矜娇俏,嫡次女完颜菁温婉可人。可两姐妹的性子却相差甚远。这种差距,在她们长大之后日益显着。显然,世人更偏向于知性、温婉、优雅、端庄的完颜二小姐,于是乎,完颜菁为了真正实至名归的燕京名媛。

“完颜双姝”之间的情感,开始有了裂缝。

那道裂缝,唤之“成长”,然,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道裂缝,逐渐变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深渊。等蓦然回首,才发现,已无路可退。成长啊,它是一个残忍却令人不禁向往的词汇。

就因为这个词汇。

因为它,世间再无完颜双姝。

因为它,完颜菁学会了心狠手辣、以毒攻毒待世人,完颜沫明白了世道人心。迟早,不,应该是终于有那么一天。她们看透了这世间。

可一个选择了避世,不闻不问。

另一个。却选择甘愿沉陷。

是的,完颜菁甘愿沉陷。沉陷于这世间的污浊,最终与泥泞混为一体,自以为站在了泥沼的顶端,却不知,她正在被泥沼慢慢吞噬。贪婪、欲望融合而成的泥沼,深不见底。

——为心爱之人将姐妹逼近绝路,为了活下去可以六亲不认,为了皇后的宝座,可以手刃兄长。为了达到目的,她不择手段,不顾旁人死活。

这就是完颜菁,那个曾经真正温柔过的姑娘。

但是。没有谁天生就是你我口中那个惹人厌恶、招人仇恨的白莲花、绿茶婊。用眼睛来看待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没错,但并不能戴上有色眼镜,去恶意中伤一个人,人性是多样复杂的。纵然人性本非善并不是危言耸听空穴来风,但,人性本向善,这是无可否认的。成见大多都是先入为主的,试想,谁没有过去的辉煌与善良呢?

入宫多年,完颜菁也许早已不是当年的完颜菁了。

可她也曾,悲伤的吻过这个世界啊。

都说一个狠毒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一个更无情的男人。难道不是吗?从素手纤纤到满身血腥,她手上沾的都是自己至亲至爱之人的血,可血溅到脸上,她却连眼都不眨,冷漠狠毒到令人发指。

为什么?

完颜菁冷笑:“因为他们不死,死的人将会是我。”

所以,对不起了。

最后,以决绝冷漠的心,狠辣杀伐的手段,她成功的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皇后的宝座,与心爱之人执手,比肩傲视天下。

可为什么……为什么在凤披霞冠的那一瞬间,她的心里却空落落的?只感觉,寒意遍生。为什么?她不该大笑的吗,她难道不是该得意洋洋的冲着旁人说:瞧,我赢了!而她们,都是loser(失败者)!

那一刻,她百感交集。

失落沮丧复杂……却独独没有得意与胜利的喜悦。

是因为即墨凌根本就不爱她?是因为她太贪得无厌,觉得,得到的东西还不够多?还是因为……她的身后,除了那一张张谄媚的笑颜与那一把冰冷的椅子,再无其他。

即墨凌是她的初衷,却不再是她的归宿。

当初的完颜菁一心一意只想要嫁给即墨凌,做即墨凌名正言顺、实至名归的正妻,她甚至曾想过,哪怕、哪怕做个妾室也好啊,她是那么的爱凌哥哥,她一定要成为凌哥哥的女人啊!

可后来呢?

爱情?仰慕?掏心掏肺?

不、已经不复存在了。

对于父亲、兄长、姐姐,甚至是最爱最爱的凌哥哥,更多的不过是利欲熏心的生存与利用罢了,她早就死心了,不论是即墨凌登基后广纳后宫、开枝散叶也好,抑或是即墨凌对她冷冷淡淡也罢。

完颜菁是个有自知之明的聪明女人。

正因如此她才明白,纵然即墨凌宠幸过再多的女人,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弱水三千,可他心里从始至终就只驻过一个人。——白九婴。

毕竟,完颜菁曾亲眼见到过。

即墨凌每天都会在御书房待上整整一个时辰,风雨无阻。她一直都以为他是在批奏折,谁曾想,她无意间打开了御书房暗格,才明了。那暗格后,那一副足足有一人高的画像,而那副画中,江南烟雨美轮美奂。画中有湖兮唤明镜,有光兮唤清欢,有美人兮、唤九婴。

一旁还提了字。

人生若只如,初见。

呵……初见。完颜菁不由得笑了,她为之癫狂不择手段做尽坏事想要得到的,她白染只需要一个回眸、微微一笑就唾手可得。在权谋的斗争里,她完颜菁是最后的赢家,但在情仇的游戏里,她却是最可悲的输家。

一棵树,繁花与落叶可随时落尽,惟有枝干才能地久天长。正因为知晓这个道理,完颜菁从改变的那一刻开始,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皇后之位。

可原来,当她真的想要不顾一切的达到某种目的、得到某种东西时,代价可能就是她自己。最终,雾散了,梦也醒了,她最后望见的真实——那是千帆过尽的沉寂。

完颜菁开始想,回首她这一生,到底值得不值得?她把最好的年华都花在算计和杀人上,既荒废了自己的时间,也荒废了别人的。如今,她成了唯一一个在泥泞的吞噬中,活着爬出来的那个人。如若可以简单生活,谁又愿意费尽心机。

这就是命,完颜氏嫡女的命。

要么被捧上王座,要么被世人厌弃遗忘。

曾有一个很是得宠的宫妃,在宫斗失败后,满目含血的诅咒她:“完颜菁你个贱人!我咒你不得好死,咒你死后下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多么恶毒的诅咒啊。可这点儿恶毒与完颜菁相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无可比拟。因为完颜菁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完颜菁当时是如何回答的呢?

她的脸上,全是满不在乎的漠然,涂抹着赤红色蔻丹的指甲,深深的掐进那个宫妃的脖子,鲜血淋漓,她的话与心凉薄至极:“本宫不知道地狱何在,因为本宫没有去过天堂。

但对于本宫而言,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话音落下那刻,血溅三尺。

凭着这股无人能及的狠劲儿,她赢了。赢得体体面面,也输的彻彻底底。如今,高处不胜寒。

她看似坐拥天下,享尽富贵荣华。可说到底,不过是冰冷座椅,一无所有。误解与冷漠,是她从即墨凌那里得到的一切。可一切都只是她自作孽,自食其果,自以为是。

是她亲手扼杀了所剩无几的亲情与姐妹情。

是她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年华。宫斗、宅斗、下毒、算计、暗杀……数不胜数的肮脏充斥着她的过往,她的眼中,不再澄澈清然,不再温柔似水。

到头来。

空争是非。

这皇后之位,得来何用?

许多年以后,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已然垂暮的完颜菁斜倚在贵妃椅上,她一身的荣华,满头的富贵,可她手中紧紧握着的,却只是一纸廉价的信笺。

信笺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这是年幼无知之时,她与姐姐许下的诺言,那时候的她们,还不懂什么是世道人心、什么叫光耀门楣。可笑如今啊,昨日已旧,昔日全非。

这个被人骂作“狠毒心肠”的皇后,终于在坐上皇后的宝座之后,第一次流下了她自以为最是廉价的眼泪,两行清泪,灼痛人心。几乎有关于完颜菁的一切,如今都是衰老而苍白的,——除了她的眼泪。其实,年老衰退的不止是她的容貌,还有那颗曾经明澈的心。她轻轻的、在泛了黄的信笺上。书下了一句话,一字一句一笔一划,满目疮痍。

时光它未老。

我们、已不再。

完颜双姝啊……这燕京,曾最瞩目耀眼的并蒂花姐妹。高高在上的你们,一个荣华加身,一个无人问津,这般天差地别的结局,你们竟也同样能体会得到那种滋味儿。

什么滋味儿?

闻言,完颜菁笑了,一身的华服却衬得,她的笑颜美丽而空洞。而完颜沫的脸上,则不复年少时的轻狂张扬,岁月磨平了她的棱角,取而代之的是碌碌无为的岁月静好。她们轻启朱唇,异口同声。

“一无所有的、滋味。”

番外:即墨凌

陌上花开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

……

我相信,姑娘们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我。

甚至可以说是,看见“即墨凌”这三个不大不小、不轻不重的字眼,心下就会没来由的泛起一阵厌恶。我知道,我也明白,这怪不得你们。因为皮皮岸把我塑造成了一个伪君子的渣男形象,而这,恰巧就是姑娘们所最是不齿的。

虽然,确实如此。

但我想说,没有人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我只能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确切的了解我。是,我渣,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女人与爱情,我是一个伪君子,但,亦是一个白衣翩翩玉树临风的皇太子。

可是。

生在帝王家,就不该拥有善良这种愚蠢的东西。

也正是因为生在帝王家,虚伪的笑容,是我见过最普遍的嘴脸。皇家的爱情是最奢侈的东西,我从小就明白这一点,爱情对于我来说,更多则是一枚可以利用的棋子。所以,谄媚的、讨好的、不管是真心实意的还是虚情假意的接近与爱慕,我都来者不拒。

因为我很清楚。

这些东西对于我来讲有利用价值。

我曾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对任何人动情。因为情感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利用价值,而且它于我这种人而言,是最重的累赘。可是我错了。人非草木,孰能绝情至无?

可我竟然……喜欢上了她。

那明明是我自己自导自演的一场戏啊:在白染的必经之路上,故意使计让她坐得马车颠覆,然后等她失足落水,我就再完美的演绎一场英雄救美,尔后,她自然会芳心暗许于我,甚至此生非我即墨凌不嫁。

那时的我,为这个完美的计划而沾沾自喜。

可后来呢?为什么我自己设下的圈套、我自己导演的戏码,她跳进去了,压根连一丝的心动都没有,从始至终都跟个旁观的局外人一样,可我自己却掉进了陷阱深深的沉沦、再也出不来了呢?

是我低估了白染么。

不,不对,是我高估了我自己。

她是一个美丽而又神秘莫测的女子。而表面的美丽,往往让人忘记了潜在的危险。明知她不可靠近、不可沾染,我却还是执迷不悟的痴心妄想,甚至还作死设计她。

这是我这辈子聪明了这么久,头一回做的愚蠢事。

有一就有二。第二件我觉得自己做过最最愚蠢的事儿,也是发生在我和白染的身上。我曾对她说过一句话,那时我说:“阿染,从第一眼见到你时,我的心就不见了。”我将她的手,轻轻的按在了自己的胸膛上。

“它跳着跳着,就遗失在你的身上了。”

这句话,是我反反复复温习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台词,那晚,我辗转反侧如何也不能入睡,我一直都在想象着,听到这句话的她,又会是怎样的反应呢?我不禁开始期待,开始莫名的心情美丽。

就因为一个她,让我失眠了整整一宿。

可是我记得,她当时纠结了好久,最后却只给了我风轻云淡一个字:“哦。”这种感觉就像,用尽全力的一拳头却打在了棉花上,软软绵绵又无力。

或许,她自以为她说的很认真,很深情。

可我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看似充斥着半信半疑,她的语调是那么的漫不经心,这足以证明,她的心里对我方才说的话,那是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相信。正因为不相信、不在乎,她才表现的风轻云淡,云淡风轻。

可我没骗她啊,要知道。

说谎只能骗人一时,可是说真话却能骗人一辈子。

阿染,我当然是想要把你这一辈子都骗过来啊,我又怎么舍得对着你去说假话呢?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这般在乎,我温习了整整一个晚上啊,对着铜镜练了一个晚上,得到的却是你一句…简简单单的哦。

你知不知道那一刻,我的心有多痛。

即墨夜把皇位让给了我,条件只有一个你。

那时的我永远也无法理解,也永远难以置信,江山和美人之间,竟然真的会有人傻到去抛弃江山,而换得美人。而那个人,竟然是最最风流的即墨夜。就算他无心江山,那其他的呢?其他的美人、他以前的相好呢?他真的可以为了白染什么都抛下吗?

我不信。

愿为一个人,放下万千的荣华。傻不傻?

江山如画,美人如花。

花开万千,一季凋谢。而画,永垂不朽。

我自始至终都抱着一个想法,既然江山都已经唾手可得,那万千美人,不都会尽归我麾下?主动的求我相娶?届时,我还怕寻不到,自己中意的那几朵牡丹玫瑰桃花吗?

可事实证明。

能被江山之画吸引而来的花儿,没什么值得看的。

她们是很美,其中也有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女子。例如将门虎女的洒脱与豪情,丞相之女的温婉与端庄,尚书之女的知性与娇俏……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可她们、爱的都不是我啊。

我所说的她们,当然也包括完颜菁。她们爱的是权利、爱的是家族,听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的是光耀门楣、光宗耀祖。后宫佳丽三千,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却没有一个人、爱的是即墨凌这个人!

后宫里那么多的花,唯独没有像你一样的。

于是,我的眼睛乏了,不想再看了。

刚登基的那几天,每每到了午夜梦回之时,我压根儿就睡不着,只能睁着眼睛,看着一室灯火发着呆。我睡不着,不是因为害怕有人刺杀夺位,而是因为你。

我以为我能控制好自己的。可还是忍不住,想你。听说睡不着的人,是因为醒在别人的梦里。可又会有谁,梦里遇见我呢?

许是上天都看不惯了我的自作多情。终于有那么一个晚上,我难得的独自一人睡在御书房,睡着了。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只有你我。

梦里,你巧笑嫣然,朱唇轻启。

“凌哥哥。”

吐出的字句,却是我从不曾听过的温柔缠绵。你从不曾唤我凌哥哥的,只要见到我,你从来都只是喊一声,疏离有礼的凌王殿下。

凌哥哥,真是熟悉而又陌生的三个字眼。

“凌哥哥,你喜欢花吗?”

你踏着满地的月光,一身雪白色的衣衫朝我缓缓走来。一步一步“哒哒”的声响,就如同我此刻的心跳一般,那是前所未有的震耳欲聋。

我甚至在想,如果这是梦,那么……上帝啊,请你永远不要让我醒来,我甘愿沉沦其中,乐此不疲。但如果这是现实,那么上帝,请你借我一生如今日,我甘愿拥她入怀,一生如是。

不,……我…收回我方才的话。

我怎么可能为了一朵独特的花,而放弃了漫山的花丛呢。我怎么可能跟即墨夜那个家伙一样傻?我方才一定是魔怔了才说出那种话,一定是这样的。我想。

你的声音,唤回了我的思绪。

“可阿染不喜欢花,因为它们有花期,虽然会新生,却也会枯萎。”你轻声说:“阿染喜欢画,因为画中的一切都是不老的,都是不会被时间所带走的,就如同阿染对凌哥哥的爱一样,永不凋零。”

这世间情话万千,可为何独独你对我说的,我记得如此深刻清晰。如此为之着迷。

因为是你。

可是你说,你爱我。那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和即墨夜走,为什么还要离开我,为什么不想嫁给我,为什么一定要处处和我作对,处处给我下绊子?

不,不对,你在说谎。

你根本就不爱我。

那一瞬间,似有流星划过,梦、破碎了。

我猛然从龙榻上惊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手心、背后、甚至是脸颊上,全然都是冷汗。不知为何,看着偌大而空荡的御书房,明明灯火通明,烛燃一室,可我的心里却寒意遍生,竟是前所未有的陌生与抵触。

抵触?即墨凌你在抵触什么啊?

坐拥美人三千,荣登天子之位,受万人敬仰,得百官臣服。这不就是你一心想要的吗?这不就是你未曾负过的初心吗?如今美梦成真,你到底在抵触什么啊……

是因为我追到了梦,却只在梦里拥有你吗?还是因为……我的身边没有你,不是你?是啊,只有你,才配与我并肩。

我想到了一株花。

这是一株后宫三千却没有与之相似的花。

她叫,曼珠沙华,也唤作彼岸花。她和你一样,绝世无双,时而妖冶魅惑似罂粟,时而娇俏明媚似桃花,时而清冷孤高到不可触及似幽梅。

曼珠沙华与你的美,是妖冶、明媚、带毒、冷漠的不祥之美。  这便是曼珠沙华。她在幽冥地狱里轰轰烈烈的开着,而身为过客的我,曾途径过她的盛放。

接连着好几个晚上,不管我的身旁有没有睡着旁的女人,我都会一如既往的梦见你。可我不明白,我始终不明白,无数个思绪困扰着我。

你既已离开,为何还要夜夜入梦?

想来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顿悟,原来,我喜欢上你了,——在很久很久以前。而现在,因为你不在我的身边,所以我想你了,怀念你了。可,怀念是因为我得不到,还是因为我已经失去?

这种看得见却摸不着的感觉,实在是难耐。

我便画了一副你的画像。那是,我们初见之时的场景,我还记得。那儿有澄澈的明镜湖,曦光洒在你的发上,你一身红衣如火,美得妖冶动人。

当然,动人的是宴会上的你,而不是那个木偶人。

【皮皮岸(满脸见鬼的表情):你竟然还会画画?即墨凌(傲娇脸):“那是,要知道,想和男女主作对也要有那个资本,这种资本,可不仅止于耍心眼和城府。”】

日日夜夜看着你的画像,我却觉得仍是不满足。画像上的你纵然再美得不可方物,却还是不及你灵动。也是,仅仅只是我拙劣笔下的一副画像而已,又怎能绘出你的风骨?

盯着画像上的你失了神,我不禁执笔,在画像上书下三言两语一残句——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笔一划我都写的格外的用力、迟缓。

不知怎的,想起了那天即墨夜对我说过的话:“好,那你不要后悔。”

当时的我就在心里嗤笑,我怎么会悔呢?

你看看现在的我,是多么的风光啊!我变成了一个终身生活在回忆里的人,整日里为一个抛弃我的人茶饭不思,整日里为国事、为后宫琐事忧心忡忡,我、我、我……

我悔了。

你把她还给我,好不好?

尾声:宁负天下不负她

待到繁华落尽,终是梦一场空。

……

正文完结之后,皮皮岸与书中所有的人物一起吃了一顿散伙饭。有那么一瞬间,皮皮岸灵光一闪,想出了个馊主意,好奇之下不禁开口问他们:如果白染中了春啊药,你们会怎么办?

洛尘:其实温言觉得……嗯无甚所谓,就把她搁那儿吧,实在不行找个人来帮她解决。一个人不够就多加几个罢。

洛世:属下愿为阁主寻解药,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容钰:自然是送下药之人去见阎王。

萧无双:哼哼,孤要好好的记录下,她中药时的糗样,等她药性一过就告诉她,这回看她怎么沉默!

即墨凌:朕思索再三,觉得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万一有诈呢?万一这是别人设下的陷阱呢?不行,再看吧,等她药性过了再说。

皮皮岸问男主:……即墨夜,你呢?

即墨夜:直截了当,脱她衣,上她床。

皮皮岸:诶,万一有诈呢?

即墨夜:走进敌人的圈套还可以爬起来,丢了她,本王便再找不到第二个了。

皮皮岸:不如你再吧?

即墨夜:不等了。她更重要。

皮皮岸:你就不打算……找给她下药的人算下账?

即墨夜:当然,但是这得在本王为她解了药性之后,她更要紧。

白染嘿嘿的笑了:瞧,在万千世人中我只相中了即墨夜,其实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即墨夜,这就是你大白天的上我床的原因?!

即墨夜轻笑:不,更是为了开枝散叶,绵延后代~

咳咳接下来我们严肃点。

为你写诗,为你情痴,要不要猜猜这首情诗是谁写的?即墨夜?白染?不不不都不是,是我。

【空梦】

我喜欢你

曾十里春风赠一场马蹄急

风过耳边,全都是你

我心悦你

曾三世花开付一笑倾城颜

花飞满天,全都衬你

我中意你

曾九曲蜿蜒兜一转情爱结

弯弯绕绕,全都因你

我爱你

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

三世九曲十里

花开满天,一笑倾城,策马啸风

花无颜,笑无尽,风无痕

独独你

笔墨,难绘你柔情

刀剑,难刻你容颜

赋诗为你,弃剑为你,抚琴为你

为了你

血染江山,负尽天下——又何有妨?

请用一句话来评价你眼中的他们。

【洛尘】

壹:冷峻逼人的面容,高贵夺人的气质,不可方物的眼神,衣袂飘然间冷意洒遍,用“俊美暖男”来形容你,简直就是种庸俗!

贰:白衣侠这个美男子呀,他拥有足以倾世的才华,然而他却沉默寡言,与世无争,恕我直言哈,洛尘你是不是脑壳进水了?

叁:人们将无权耻笑你的心甘情愿却入不敷出,也不必用旁人的尺度,来衡量你的值不值得,因为,你是洛温言。

肆:一路担肩坎坷,你不说,又何须旁人来嚼口舌?

无:别活成别人眼中你该理所当然的样子,任何人都该有自己的模样,特别是你洛温言!

【洛世】

壹:不负她里边唯一一个“冷”暖男,喜欢。

贰:通过你的故事与你的死亡,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残酷的现实,感情里面,没有天道酬勤。

叁:小世啊,你不善言辞,不懂浪漫,不苟言笑,就算遇见了对的人,也抓不住啊。

肆:你为什么要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人呢,就算你得不到她,你至少要告诉她你的喜欢啊,我说,啥你都自己扛啊,洛无往你丫的也不怕憋死!

无:该拿什么拯救你呢,我的洛小世?

【即墨夜】

壹:一个人能有多不正经,就能有多深情,嗯,即墨夜是个正面教材。

贰:兄弟,你是我见过的最剑、最毒舌、最欠揍的男主,没有之一,为此我为你call了个外号叫做“夜剑剑”,嘻嘻喜欢吗?

叁:读罢殿下的追妻之路,只觉得风雨兼程,做人好难,求媳妇儿更难啊。

肆:我知道皮皮岸最想看见这句话了:这是一个除了帅和器大活好以外,没啥优点的男主。

无:我相信殿下在遇到白染之前,一直都抱着独身的想法,到处寻花问柳,活的轻松自在,但自从你遇到白染之后,我读你只读出了,你满脑子想的都是和白染嘿嘿嘿。

【白染】

壹:扮猪吃虎笑里藏刀的小狐狸,装X耍帅怼人作高冷状,样样拿得起放得下,这是我见过的最有个性、而且最皮最腹黑的女主。

贰:明人不说暗话,你就像朵霸王花,不不不不我说错了,是彼岸花才对。

叁:这丫的女主是个狼人!

肆:笑里藏刀,防不胜防。

无:一个天生的王者。

【完颜菁】

壹:感觉这场梦,就她一个人醒的太晚了。

贰:你说你爱即墨凌,这于年幼的你的确无可厚非,但我觉得你更爱的,是你自己才对。

叁:曾经那么温柔的丞相府二小姐呀……其实当你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眼前的风景就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啊。

肆:论一个人从温良无害的邻家小妹妹,变成资深白莲花的进化过程。

【完颜沫】

壹:为情一字,画地为牢,可悲的人。

贰:完颜沫这位大小姐的下场嘛,实在是令人深思……用生亦无所恋,死亦无所惧来形容咋样?

叁:其实在重生文里很难看到一个跟女主作对、却还有happy  ending的女配了,我很高兴皮皮岸给了沫大小姐不可一世的个性,更高兴她能够毫无遗憾的离开,这是我看过的很特别的一部重生文,她是我见过很特别的一个,不算很恶毒的恶毒女配。

【容钰】

壹:感觉……很……帅气逼人?

贰:虽然小钰钰你出场次数不多,但我却感觉你对白怼怼的爱,是和洛世一样的在背后默默守候。

叁:我的天,读到绝对服从的时候我就想吐槽了,身为死士你简直太木讷了,还有,既然你喜欢白染,那就去表白啊,又木讷又愚钝,也不知道我咋会喜欢你这个人的。

【萧无双】

壹:雌雄莫辨的伪娘大佬哈哈哈哈哈哈哈!

贰:话不多说就四字,凤凰太子。

叁:说好的默默付出捏,到最后你咋爱的那么偏激了捏?

【秦沐阳】

壹:呕天哪,我居然还记得他,就那个不可一世嚣张的小世子!

贰:虽然后面没怎么露脸,但是想想信阳候夫人禁足一个月也够他喝一壶的了,唉,一个走过场的秦姓演员啊。

叁:给人感觉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即墨言】

壹:这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的皇上,他好色,但好色得有分寸。

贰:一看到他是即墨凌的父亲,我对他就没啥好印象。

【完颜柔】

壹:这个贵妃槽点很多,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攻于城府,精于算计。

贰:不喜欢,太作。

叁:恃宠而骄、看不顺眼女主而且处处和女主作对,瞧她的人格设定,我先前还以为她会是反派大boss呢。

【完颜靖泽】

壹:感觉他对女主的喜欢好肤浅。

贰:我对伪君子与完颜丞相一家,都没啥好感。

【白奕初】

壹:一看到这个名字我就贼激动,喜欢穿红色战袍的冷漠公子,却独独很宠妹妹!

贰:威风凛凛的少年将军。

叁:一个妹控的哥哥,一个年轻的将军,一个冷酷的男子,可惜你没有cp,不然我一定要好好吐槽一下你的爱情经历的。

【季之喻】

壹:一位很有气节的读书人。

贰:诶季之喻,我跟你说个秘密啊,说完你不要打我喔,其实你失忆了,在你失忆之前,你还欠我八百万两银子,现在这银子我不要了,你把你自己抵押给我吧。

叁:你也欠我银子啊喂,为什么偏偏还白怼怼520两?

【云非烟】

壹:刚开始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她的,但后来我慢慢发现,她虽然嚣张跋扈、不可一世,但也不是那种没有脑子只会作死的女配。

贰:为理智女配点赞。

叁:我一直都很好奇,非烟小郡主这样高傲的一个人,究竟是为什么会喜欢上夜剑剑的呢?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即墨白】

壹: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

贰:就算她的过去很悲惨,但她的性格与所作所为简直是太过那啥了……唉,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那些年,他们心中憋了很久的话】

其实本王想要的不多,一个她足矣。

“诶不如这样,本王拿这万里山河,跟你换一个白染好不好?”——即墨夜

温文儒雅的洛温言,忠心耿耿的洛温言,才惊世人的洛温言……我一生都在扮演着洛温言这个角色,我只不过是我自己的赝品。我也想活成自己的模样,我也曾想过回头。可是我怕我一转身,灯火阑珊处,无人驻足。

“我究竟是傀儡师,还是傀儡呢?”——洛温言

救命之恩,以生相许。忠心于你,钟情于你,听命于你,动情于你。可到了最后,我却只能用回忆烫下一个句号,来结束我们之间的故事。

“阁主,属下其实…想对阁主说一句话…很久了……但只怕是、没机会了。”——洛无往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

“青灯古佛,了却后半生。也是这本书里最安静、最平淡无声的死法了。行了行了,他们在那里血染江山负尽天下,我一个人在角落里,诗酒花茶琴棋书画,这就足够了。”——完颜沫

冰冷无情也好,恣意风流也罢,爱的是你,从未改变。情不知所以,一往而深,病入膏肓,药石无医。

“从小到大,只要本郡主想要,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得不到的,但是、一物降一物……哼!作为本郡主的克星,即墨夜你有什么想说的嘛?”——云非烟

中状元,还恩情,不娶公主犹然平步青云。我的眼睛和心实在是太小了,只装得下她一个人。世人斥我执迷不悟、不识好歹…罢了罢了,试问又有谁能懂,其中滋味呢。

“不客观的来讲,我是个正直的人。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再受相思之苦了。我想三妻四妾、我想三心二意,我想朝三暮四、我想朝秦暮楚,我想做如即墨夜一般风流的男子!可……我的心都给她一个人了啊,三妻四妾什么的。算了算了,还是下辈子吧。”——季之喻

重生是一场笑话,重生的故事是一场空梦。这些仇恨和恩怨追求到了尽头,到最后,似乎都成了和我无关的东西。

“MMP的即墨夜!我当初为何会对你这样的衣冠禽兽情有独钟?唉不行了我腰都快断了,我要睡一个月书房,不,一个月不行,至少半年!”——白九婴

愿你,初心不负,愿你余生安稳,愿你冬暖夏凉四季有良人相伴。只希望,从此山高水远,你自有你的归处。

“听说四维彼岸写我的插曲只用了不到五千字,我想,皮皮岸该庆幸她给了我一个番外,不然,我一定会成为反派!哦对了,九婴,少喝点儿酒,你醉起来的时候可是六亲不认、人畜不分呢。那模样真的要多傻有多傻。还有…要记得……回家看看。”——白奕初

是不是运气都用来相遇,陪伴就成了奢侈?为什么要推开孤?为什么不愿意尝试着去拥抱孤?白九婴,给孤收起你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沉默!闭嘴、不,说话啊!喜欢孤一下你会死吗!

“好,可以。如果你不懂什么是珍惜,那么孤教你,就从失去孤开始。”——萧无双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得到你的吻,那般的轻而易举。而我想要拥抱你,都是奢望。奉命,屠杀所有,只为护你周全,我理所当然的对你好,却让你防备我、猜忌我、最后推开我。可惜,我终是没能陪你走到路的尽头,因为我认真了,慢慢的入戏了,一不小心忘情了。所以就没命了……

“你干嘛那么想要我去地狱呢?我死了……谁来保护你?”——容钰

江山天下为聘,故人缓缓归矣,终是,遥不可及的奢望。朕最终还是赢了这天下,却…输了她。

“番外了,朕其实也没什么想说的。但朕有个不情之请,若是诸君偶然见到了那纵情山水的两个人……什么?你问哪两个?还能是哪两个?就一个白衣一个紫衣,长得特别妖孽,能让人过目不忘的两个人。如果你见到他们,代替朕跟他们问声好。顺带捎句话:朕悔了。”——即墨凌

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一切的恩恩怨怨、纠纠缠缠都掩埋在了岁月的长河中,故事塑造了历史,而今,大燕楼兰,已成故梦。

曲终人离散,一曲【宁负天下】弹不尽悲伤,唱不尽兴亡,在这场如梦浮生中,到了最后的断点,或走、或留、亦忘、非忘,这场戏,终是散场。而在故事的结局中,有些人成了神话,有些人是个笑话,还有些人,只配在一旁说风凉话。

嘿姑娘,想听听真正的曲儿么?

【宁负天下不负她】

雨滴滴答答落下,转眼,又是一年初夏。

白马轻裘,来去自由。

任平生来去烟云,本想纵情恣意一生。奈何钟情一人。

【即墨夜:唉,没想到本王千般风流,万般算计,不料还是栽在了你的身上。】【白染:所以啊,天道~无常~】

原来万千荣华,抵不过你一句。

——我等你回家。

宁愿负了天下也不负她。

叹一生争霸,变成水月镜花。

大雨不停落下,揭开遗留的伤疤,岁月斑驳脸颊。

宁愿负了天下也不负她。

墨染江山,你却是唯一的留白。笑看千军万马乱军中厮杀,抛却一身浮华,斩断名利的牵挂。何必苦苦挣扎?

踏歌而征,浅笑嫣然,恍谁一世默然。

待尘世繁华看遍,守人间一隅净土。

为你卸甲,淡饭粗茶。平凡一生又有何妨?为你征战,血染江山。负尽天下又有何妨?

——宁负天下,不负她。

【即墨夜:本王发现娘子就像一本很厚的书。】【白染:每翻开下一页都会有新的内容?】【即墨夜:不是,本王纠结了一个晚上才明白为什么。】【白染:为什么?】【即墨夜:因为本王看着看着就想睡。】

嘻,宁负尽天下,不负意中人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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