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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杀意


“上岸,快点上岸”
        激流湾,是两条河流的交汇处。
        两条河道组成了一个字型,大地被划分为了三个区域。
        因为复杂的地势,林耀他们暂且摆脱了克里人,得以弃船上岸改走陆路。
        “快点将皮子背上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帮帮我,我的绳子断了,帮我将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点走,克里人要来踢你们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挥下,众人放弃木筏,背着皮子进入丛林。
        从这里向西是赛尔山脉,复杂的山地环境与茂密的丛林,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掩护。
        “停一下,我们得分成两队,一队人负责掩埋皮子,一队人要制造动静,引开克里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丛林中,手上拿着一块指南针:“如果计划顺利,两个星期后我们会在马耳他城会合,美酒与羊排在城里等着我们。”
        留下来藏好皮毛,意味着他们在一两个小时内,甚至更久的时间中不能离开这片丛林。
        运气不好的话,被找来的克里人发现,很可能会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然,引开追兵同样危险重重。
        他们要一边向山上跑,一边开枪吸引克里人的注意,给隐藏皮子的人提供时间。
        不用问也知道,克里人会像猎狗一样撵在他们身后,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来,我得知道宝贵的皮子藏在哪,别人办这事我可信不过。”
        杰拉德第一个要求留下,他谁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双手和眼睛。
        “我们也留下”
        第二个响应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肿,体重起码有240斤,而且多年以来的过度酗酒,让他的身体情况十分糟糕。
        让他在第一梯队,跟随众人引开克里人的追兵,估计跑不了多远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队则不同,他们要在树林中停留一段时间。
        那时,克里人早该被第一梯队的人引走了,到时会出现第一梯队在前面跑,克里人在后面追,第二梯队位于最后的情况。
        只要保持隐蔽,运气不是太差,克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们身后还会有一伙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伤,无法承担引开追兵的责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随后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请你们两个帮我照顾霍克,只要你们能带领霍克前往马耳他城,我会支付给你们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绝对是个大数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块左右的工资,不吃不吃要两年半才能攒下这笔钱。
        “没问题,我们会照顾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跟捡钱没什么区别。
        “霍克跟我来过几次保护区,他对这里的地形也很熟悉,他会带领你们走出去的。”
        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为向导,必须的跟在第一梯队。
        不然,让亨利这些人走在前面,谁知道他们会走到哪去,两个星期横跨赛尔山脉,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时间,前提是有他带队。
        如果没有,让亨利一行人拿着地图乱跑,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走不出去。
        “四个人了,还有人要留下吗”
        亨利目光环视,第一梯队只需要强兵悍将,他们又不跟克里人正面冲突,人数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队最好由五六个人组成,人少机动性强,方便撤离,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认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选择留下。
        而就在亨利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再想留下时,林耀突然开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说服老板把他的黄金版卡尔卡诺给我,我愿意留下来帮你保护霍克。当然,我是保护,杜绝一些麻烦,不是给霍克当保姆。”
        林耀将保护二字咬的很重,还不经意的看了眼杰拉德。
        众所周知,杰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关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机会,林耀不觉得他会放过。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随后拉着亨利去了一旁。
        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几分钟后,他们结伴返回时,亨利不情不愿的交出了那支镀金步枪。
        “记住你的承诺”格拉斯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点头,掂量着步枪和子弹带,开口道:“当然”
        卡尔卡诺典藏版镀金步枪,是林耀眼馋了很久的高级货。
        它枪管长度为76,重38公斤,配有内置式弹仓,装弹量六发,精准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点是无法自动上弹,每开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上弹。
        正规渠道中,这种典藏版的法兰西步枪,起码要850美金。
        就是二手枪,黑市价格也不会低于600美金。
        它的各项性能,相比制式枪械更加精良,毫不夸张的说,这把枪放到一战战场上都不会过时,这是一把当下的传奇武器。
        “如果不是我的枪法太差,我绝不会把这杆枪让给你。”
        亨利拿过林耀的老爷枪,恋恋不舍的嘀咕道:“它就像我的女人”
        林耀不在意的笑了笑,步枪与马匹,是西部男人的浪漫。
        这么好的武器,应该在高手手中,放在亨利那太屈才了。
        只是不知道,格拉斯跟亨利说了什么,让他不情愿的拿出了武器。
        想来,应该是某种约定吧。
        比如逃出去之后,格拉斯同意冬天的时候,再带人来取皮毛之类的。
        “已经耽搁十几分钟了,现在第一队的人跟我走,我们要到山上去弄点动静出来。”
        划分好队伍之后,亨利不再久留,很快带着人往山上而去。
        林耀他们六人,则连拖带拽,将皮毛搬到了几十米外的灌木丛中。
        大约半盏茶的功夫。
        山上传来了枪声,这是格拉斯一行人在吸引克里人。
        果然,正在寻找他们的克里人,纷纷向着枪响的位置而去。
        林耀他们藏在树林中,安静的等到天黑,前前后后总共看到了三波,上百名克里人追上了山,其中还包括六名头上插着鸡毛,脖子上带着兽骨项链的克里族勇士。
        “希望格拉斯他们的运气不错,我刚才数了数,大概有120一140名克里人上了山。”
        泰勒趴在草丛内,对着林耀几人小声说道。
        林耀几人动也不动,他们用这种方式,躲过了克里人的追踪。
        在格拉斯几人的枪声吸引下,克里人根本没有想到,还有人会躲在山下的树林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晚上七点多,深山中的枪声已经遥不可及,世间仿佛又恢复了平静。
        林耀躺在灌木丛中,咬着随手抓来的杂草,看着不远处的杰拉德。
        他会选择留下来,认为留下的生存几率更大是其一,其二则是因为杰拉德的存在。
        过去的几个月中,杰拉德没少给他找麻烦,还警告他回去之后要他好看。
        林耀从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更不清楚杰拉德在城里有没有势力。
        他觉得在路上解决这个麻烦是个好办法。
        今晚看上去就不错,他不死,林耀晚上怎么睡得着。
        人无伤虎心,虎有害人意。
        林耀可不想交出主动权,幻想杰拉德会放他一马,或者在睡梦中稀里糊涂的被人抹了脖子。
        ps:老龙感冒了,身体不太舒服,今天只有这一更了,请求大家的理解。大家也注意加衣服啊,天冷了,换季了,小心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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