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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填饱肚子


正当如月和玉珑在这片鬼林子展开寻找的时候,拉拉兰和胖地鼠也在这片树林的另外一个区域行进。“我不喜欢这里,为什么一直与不到大个子汉密尔顿、为什么一直走不到沙滩?”胖地鼠胆怯的低语着,担心惊动别的什么食肉动物。“我觉得我们似乎一直在绕,这里仿佛是座大迷宫。对了,你饿了吗?”

“有点饿了。”拉拉兰停下脚步,“我们应该找点吃的。不过这里既然是树林,应该不至于饿死吧,有不少果子和根茎可以吃,水分也不成问题的。我担心的是,有些可能有毒——我一直在想着一路上我们见到的那种奇怪的红色植物,它们像蜘蛛网一样缠绕着一些物件,粗的地方像血管,细的地方也好像是纤维一般。我曾经试着踢它们一脚,它们像会疼一样缩了起来。直觉告诉我,这个东西有问题不能吃……”

“我找找看……”胖地鼠仰起头开始东张西望,“这种树被称作‘坏葡萄树’,虽然它也长藤和葡萄一样的果子,但是尝起来就像过期的牛奶。嗯,这种比较矮的长有锯齿叶子的树叫‘姥姥的面条’,它的皮可以吃,不过就像压缩饼干一样干涩难咽。咦,这是什么怪模怪样的植物我不认识……妈妈说不认识的不能吃,要等同伴尝过几天后才能吃。”

“这叫凤尾棕。”拉拉兰忽然说出了这种树的名称,这让胖地鼠大感疑惑,“它的果肉软绵绵的就像泡甜汤的米饭一样好吃……但是壳很硬。我们弄几个来就可以填饱肚子,算是美食呢。”

这难不倒胖地鼠,它是个爬树的行家。“凤尾棕”在这片林子里分布广泛,是一种在海边密林常见到的树种。这种树并不高,挺像缩小版的棕榈树,不同的是“凤尾棕”的树皮长成粗糙的鱼鳞状,树冠上还带着三根由绿逐渐转兰的凤尾一般的枝条,这也正是它名称的来由。这种树长着像椰子一般的果实,不过形状并非圆形,而是呈不规则的包叶状——看起来仿佛就是由硬树皮缠裹起来的奇形怪状的粽子。

胖地鼠很利落的弄来了三个,却始终没办法切开果实的硬壳。这让它沮丧不已。“阿,我嗑到牙了。”胖地鼠说,“或许我们应该找个工具,聪明的地鼠应该用聪明的办法解决难题……”

这片大陆的气候说变就变,刚还晴空万里转眼间就有些阴云细雨,密林里面变得泥泞而潮湿。“我们应该找个地方避雨,”拉拉兰建议说。于是他们荒不择路的躲进了一旁边的一处已经淤满泥巴长满乱草的石头小院——或许,这座小院曾经住过一户较为富有的商人家庭,这点从小院中早已经废弃多年的小喷泉池子和卵石铺垫的地面可以看出端倪。在过去,寻常人家可住不起这种独立的小别墅。

在时光岁月的催促下,大自然毫不客气地侵蚀了这里的一切。在许久以前,一颗树种碰巧落进了这座小院的院墙缝隙,如今它已经长成了一颗粗壮大树,盘根错杂,粗暴的将院墙一分为三。这座小院的主楼曾是栋两层带天台的建筑,如今已经坍塌了一层,天光透过已经被厚土青苔覆盖的残砖照进一楼,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往昔旧日的味道。

胖地鼠和拉拉兰抱着“凤尾棕”的果实走进了这座小院,把它当成了暂时的避风港。顺带一提,“凤尾棕”的果实硕大,尺寸和橄榄球类似——这让小个儿的胖地鼠和拉拉兰饱起来吃力。不过这比饿肚子自然是要好上许多。

“还好,我留了些干树枝,否则现在这种雨天可麻烦了。”胖地鼠得意地说。在里里外外的检查了一下这个暂时的栖身之处以后,拉拉兰和胖地鼠把果实放在地上,在屋里升起了一堆火,这才有功夫琢磨一下身处的这个环境。这是一栋砖砌建筑,为了美观还曾在砖石外面刷了一层土灰、涂上各色的油彩——这曾经是这个地区最流行的墙壁装潢。当然,时间距今已经太久,这些油彩早就已经褪色发黄,墙体也多处剥落,只有一些没有暴露在外的角落里还依稀能看到过去的鲜明。

有些证据辨明这栋房子在遭到遗弃之后还有人居住过——显然,房子的主人、有身份的富豪是决不可能在自家大厅里的墙上涂鸦,写什么“我衷心地祝愿请我吃午饭的人健康长寿”,以及其他一些诅咒和市井俗俚。屋子里没有什么家具剩下也说明这户人家是在一种从容不迫的状态下离开的。

拉拉兰在火堆旁拿起“凤尾棕”的果实使劲敲打,并且把它放到火里烧。胖地鼠则想起自己带着玉珑送给它的波斯短刀。这把刀子漂亮而且锋利,很轻松的斩开了厚实的果壳。于是甜美的浆液和米饭一样的果肉让拉拉兰和胖地鼠美美的填饱了肚子。“现在,我们得考虑怎么离开这里了。”拉拉兰望着天想了想,“我们应该到一个高处去确认一下自己的方位。现在正在下雨……还是等等吧。”

*

汉密尔顿在林子里乱走,他显然也发觉自己走迷了路。此刻他正啃着昨晚弄来的那条蜥蜴腿。“噢,鳞片、腥臭的血肉。我恨这种味道。”他大声地抱怨,却还是皱着眉头咽下。“我讨厌丛林生活,哎呀,我至少还有这种难吃的东西果腹,拉拉兰,拉拉兰怎么办哪,不行,我得赶紧找到她……”

林中细雨和因此而起的淡淡薄雾扰人厌的阻碍着视线,让本来就一团糟的路径变得更糟。汉密尔顿忽然想起他那个可以指明自己当前最想去的地方的黄金罗盘,于是赶忙从怀里把它掏出来,天幸这玩艺儿没有在海里失落,于是他看着罗盘所指的方向大踏步地向前飞奔而去。

*

“我觉得我们似乎总在绕来绕去。”玉珑皱着眉头,“现在又下雨……我讨厌这样的天气。湿漉漉的,这儿可没有地方洗澡换衣服……”

“原本以为可以以‘希望号’空艇为依托来去自如的,”如月叹了口气,“现在得靠两条腿了。或许我们应该到高处看看目前所在的位置。从昨天在大海岩上观察的情况看,码头区还保留的较为完整,有一条比较清晰的道路。我们目前所处的位置应该属于城郊的一部分,房屋较少,当初道路也多数铺设简陋,因此很快就被茂密的森林覆盖。”

“你说,他们会在哪个方位呢。”玉珑问,“我饿了,那块巧克力一人一半吧,最好找只兔子烤了吃,天哪,真是半毛钱难倒英雄汉。”

“城郊广大,他们应该也在城郊区域,甚至更靠密林深处。”如月蹲下身子拍了拍玉珑的战狼脖子,让它去叼只兔子回来。“如果他们到了码头区,他们就能顺着那条石铺大路一路抵达海边,然后到达大海岩;如果他们位于外围海滩,大白天沿着海滩走也能到达大海岩。留在大海岩的‘求实眼’并没有看到他们到来,可见他们身处密林。”

“现在怎么办,”玉珑问,“留在这里越久越危险,尤其是拉拉兰和小地鼠,他们没有防备能力——我们真不该带他们来的。”

“如果汉密尔顿在就好了,让他到天上探个方向——如果是在晚上,从天上能很清楚地看到林子里面的篝火。而且他变成龙以后也是个不错的交通工具。遗憾的是他的力气只够载一个人,否则就轻松多了。”如月遗憾道。很快,战狼嘴里叼了一只兔子回来。从它圆滚滚的肚皮和嘴边的羽毛来看,它已经先行逮了一只斑鸠果腹。“我们没有东西可以生火,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如月处理着这只兔子,并且把最好的一块后腿肉递给玉珑,“恐怕得吃生的。”

“这算是不太正宗的日本料理吗?”玉珑半开玩笑的接过,轻轻咬了一口。在佣兵生涯里,难免遇到要吃生肉的情况,对此她早已见怪不怪。“还行,如果加上盐就更好了——呃,说老实话确实有点难咽啊。”

稀里糊涂的吃完在这片陌生世界的第一顿饭,如月和玉珑继续踏上寻找其他伙伴的旅程。战狼仔细搜寻着空气里每一丝可能的气味分子,如月和玉珑则关注于身处的这个环境。虽然这片已经被密林覆盖的城郊沉寂多年,但闭起眼睛还是能想见当初穿行于此的马车、田园风的小院和来往的农人。忽然如月对旁边一段残垣产生了兴趣,从已经坍塌的壁炉来看,这是一座面包屋,而与它相邻的建筑则表现出了一些酿酒作坊的特征。如月在仔细搜寻一阵之后发现了用以存酒的地窖入口。为了免生枝节,他并没有试图打开和进入这个显然已经尘封许久的地窖大门。

“我们或许应该打开它,说不定里面有什么呢。”玉珑念念不忘,“有酒也不错啊,这可是尘封百年的,绝对是陈酿。”

“这种百多年的酒可观而不可喝。”如月微笑着说道,“密封环境中可能会有不太好的气体,贸然下去太过危险。我们现在并不缺少工具,密林里的食物也算充足。我在意的是,既然这里有酿酒的,又有做面包的,显然这种做生意的店面应该位于马路边上——回想当年,店主们应该把酒和面包运往城里销售不是吗?”

“如果我们能够由此找到进入城区的路……”

“只要能进入城区,就会有比较明显的路径出现。还记得我们昨天在大海岩上看到的码头城区吗?”如月的眼睛闪着光,“在市中心的高处有一座钟楼——如果我们能到哪里敲响铜钟的话,就能以声音指引他们到达我们的位置。”

“但这样一来,沉寂许久的钟声敲响,岂不是等于昭告所有明里的暗里的,我们来到这个地方了?”玉珑对这种张扬的做法有些担心。“毕竟这里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事物,太张扬不是好做法。”

“顾不了这许多了,一来,我们时间有限,没有办法在这里多作逗留;二来,我们不能让拉拉兰他们在这个地方走丢。这么多年来我们的原则是先保人后保任务,我不希望他们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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