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职业婚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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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开学校,踏入社会,生活中一切都需要他一个人去打理。买菜很简单的小事,在他那里依然那样艰难,每次都要犹豫半天。离家不远的地方就有菜市,他竟然从北头走到南头,从南头走到北头,踏不进一家店里去。不仅仅在李孟身上这样,李辉有时候也有这样的表现,像在做什么亏心事似的。就像中部大学篇中,乔天娇让李孟想办法弄车票报销,李孟找到弟弟壮胆,到偏僻一些的路旁捡取车票。,也许是太注重面子了。在农村读书的时候,老师曾经这样说过:“上学使很多农村孩子手无缚鸡,干不了农活。”孟爸叫不动孩子干活,孩子总是很不情愿的从屋里走出来,孟爸会生气的说:“我以前还要过饭的,现在给你们每人一破碗,连饭都要不到,肯定会被饿死。”在现实生活中,让大学生拿个破碗满街要饭,他们肯定会觉得跌份,断断不会去干的,这就是名誉或面子。
在房东的一番开导之下,梁辉决定回家,他觉得回家至少不用交房租,不用交饭钱,月月手头都有积蓄。梁辉的叔叔是他们那里教育局的局长,给他找一个国家单位上班也是小菜一碟。孟爸也是国家单位,在水公司托托关系,也能给孩子们补个缺。可是李孟兄妹三人,没有一个愿意留在水公司的,他们宁愿到京都打工。也许和孟爸团圆的这些年,孩子们见证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早已经厌烦了。
这几天,李孟一直帮着梁辉处理东西。能帮得上梁辉的,他都会去做。梁辉有很多广告类的书籍,要拿去卖废纸,李孟嫌太可惜,花钱买回来。李孟经常到旧书摊买书,他是知道价格的。厚一点的五元,一般是三元。李孟也没有太多钱,三元一本买了回来。李辉在回龙观上班,他已经从原来的公司辞职,被一个叫程星的朋友推荐到他姐夫的公司上班。程星是一个很成熟稳重、风趣幽默的人,大家喊他老程。书读了不少,又是一个典型的武侠小说迷,从小到大一直都在看武侠,早早的戴上了眼镜,现在视力一千多度,镜片比李孟的两个还厚。他在姐夫戴志的公司上班,其实各自干各自的活。李辉是程星介绍过来的,在戴志的手下工作,戴志给他发工资。程星有活,也会让李辉过去帮忙。每次程星带李辉出去干活,戴志总会很生气。现在创业那样难,程星没有车子,姐夫把旧的给了他,有总比没有要强,天天开着可以去跑一些单子,去中关村拿点货。程星只能像林黛玉似的寄人篱下,这种滋味也怪不好受的。陈智和他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脾气秉性都差不多。陈智一直都想自己成就一番事业,经常拿姐夫的钱,大气不敢喘一个。一次,他姐夫来京都看他,劈头盖脸的骂了他一通,他半个不字都不敢说,只是耷拉着脑袋,跟在姐夫的身后。
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李孟也有所体会,虽说弟弟李辉每个月掏房租、生活费,李孟对李辉对他的态度很敏感,特别是说到一些敏感话题的时候。李孟很感激弟弟,希望弟弟给他时间。只要他能磨成剑,肯定不会亏待弟弟的。亲兄弟明算账,李孟不会不懂得的,他总是尽量少花弟弟的钱。每天吃两顿饭,中午那一顿不动火,不炒菜,随便摘几个菜叶子对付,很多时候,中午这一顿他也省下的,和晚饭一起吃。弟弟在家的时候,他才会开火,让弟弟的营养跟上,自己倒无所谓。尽管如此低的花销,李辉还会鼻子不是眼睛不是的,胡乱发一通火。他总觉得李孟天天在家待着,什么都不做,整天就会上网,和一些女孩子谈心,整天为一些虚幻的东西神魂颠倒。李孟有时候也试图辩驳,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弟弟天天工作忙,节假日又少,和女孩在一起交流的机会也少,他埋怨李孟拖累了他。李孟就怕他说这样的话,他真想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想想家里欠的帐,他就很心焦,他完全可以抛弃掉自己的梦想,找一份工作,踏实的干着。
人生苦短,李孟也不是不知道,辛辛苦苦干个七八年,还还家里的帐,哪还有钱结婚。如果不到大城市上学,他在农村务农,小日子过得也蛮滋润的,至少什么活都能干,焊电焊、扎钢筋、垒砖头……摔摔打打一辈子。在穷山恶水一辈子,也没有什么,祖祖辈辈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和泥土打交道吗。读了书,有了文化,却突然发现找不到方向了。祖祖辈辈都没有进过京,都知道有个天安门,却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的。有幸来到京都读书,圆了祖辈们的心愿,却再也回不到起点了。丹华是一个城市的女孩子,她自小生活在都市的圈子里,她有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李孟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多少在内心深处会有些自卑感。和城市人在一起,他觉得自己很土气,尽管有人说他很有才,可是这些并不能消除他心中的自卑感。和女孩交往,他总是很退缩,他觉得自己配不上人家,就像雷叶和丹华。雷叶是家里的独苗,家庭条件也不错,李孟和她在一起,可能会有更大的成就。对于从小到大都寄人篱下的李孟来说,他有些不能接受,他总期望有一天能够有自己的事业,摆脱这种窘境。
李孟喜欢丹华,他告诉自己不能爱,不由自主的弥足深陷了。丹华是水中芙蓉,可远观,不可亵玩。一直以来,丹华都是李孟心目中的公主,他不想怠慢这个公主,他只想奉若神明的把丹华放在心中。在丹华的身上李孟能够找到创作的源泉,80多万字的《美丽新世界》,正是丹华身上美的一种展现,他想让世界知道,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新世界里。
丹华的离去,李孟的心一下子空了。与公与私,他都不应该那样自私,他应该放丹华走。爱一个人是美好的,舍弃一个爱人是痛苦的。他一直以来,都希望丹华从他这里得到是快乐,是轻松。李孟总希望把他最单纯、自然的一面展现给丹华。只是一时的鬼迷心窍,辜负了丹华这份纯真的情谊。
李孟无法入眠,他怕做噩梦,他不希望看到丹华的不快乐,他只想看到丹华的美好。其实,每个人都有她的生活习惯,并不能因为缺少了你李孟的关怀,她就不会快乐了。她可以有新的朋友,她依旧可以生活的很幸福。是,她的病痛会在你这里加倍,你可以加倍的疼惜她。可是,这种超越生命的爱情,只会使她离开你更快更远。
李孟像着了魔,失去了敦厚的本性,变得面目可憎。他觉得失去丹华,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名和利,所以他要拼命的去抓取。名和利这两把双刃剑伤了自己,也伤了他人。
李孟在群里直接公布了他喜欢的人是谁。韩玫指责李孟太过分了,逼得丹华不敢在群里说一句话。李孟也知道自己太过分了,失去温善的本质。丹华从群里的离开,对他的影响很大。他觉得自己太糟糕、太差劲了,把一切美好全部搞颠倒了。他只能选择离开,希望这样可以还世界以清明。李孟一直在考虑死的问题,为什么有那样多的人选择殉情。殉情在世人眼睛里是可耻的,是懦弱的。当人特别酷爱某一事物的时候,这一事物会上升一种很高的位置,这种位置是超越生命的。日日夜夜的沉浸在这种氛围之中,人会精神错乱,产生幻觉,想超脱,想找到生命的出口,可是他办不到,他感到自身的渺小,他无力抗拒,只能选择轻生。因为有时候,活着比死更痛苦。
为了摆脱这种癫狂的状态,李孟去喝了酒。医生一再让他忌口,他说能把丹华放下,他愿意少活三十年。刚好程星有一个单子,某宾馆要装三十多个摄像头。缺少人手,李孟便过去帮忙,一天一百。程星比较善谈,讲述故事的时候,总是乐呵呵的,给人一种很轻松的感觉。程星讲述他一起创业时候的故事,十天半个月开不了单子,大家在一起煮面吃,为了欺骗肚皮,把面煮好,先不动,泡一会,直到涨得大大的,大家才捞起来吃。开了单子,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肚皮的,天天下馆子,大鱼大肉的吃着。要不,怎么说民工比较豪爽、可爱呢,他们不会顾及什么面子、吃相,能填饱肚皮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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