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白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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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br>第一次写文
本文私设甚重,地点和学校全部都是架空,大家莫用现实生活的事情去带入,切记,切记,切记。小说会有夸大的成分,也会夸张主角,为了更好的艺术效果,请各位不要太较真。感谢观看,如果你喜欢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待会见到你林叔叔,嘴巴乖点晓得吧?”
女人边拎着黑色的大箱子边往前走,回头对站在身后的女孩说了这样一句话。京南市的三月,还是正属于回南天肆虐的季节,雨水混着汗水滴在少女的额头上,箱子滑过水洼,泥渍溅在她的脚踝上。
因为皮肤白的很突出,所以泥渍被衬托的更明显。女人还在说个不停,裤子是湿的,额头上的几缕发丝也是湿的,只有女人的喋喋不休是干燥的。
“知道了,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女孩低头,用鞋尖踢了踢地上的石头。
女人看到这一幕突然冒起无名火,伸手拖拽了一下女孩,女孩一个踉跄,石头滚到了脚底下,受力不均匀让她嘶了一声,然后她抬头看向母亲。
“你把我弄疼了”,女人好像也觉得今天不是个发火的日子,讪讪的说了句不好意思。女孩伸手提了提自己书包的带子,减少短暂几秒的摩擦力,让肩膀的酸痛没那么厉害。
“小晚啊,以后就不在原来的家了,说话做事要斟酌一点,你林叔叔是个好人,他如果不是个好人,妈也不会带着你过来京南。”
像是说服自己一样。女人的背影看起来有点不安,慢慢往前走不知道是因为拉着两个行李箱,还是因为未知的新生活,小腿肚有点发颤。
裴暮走上前拿过一个行李箱,她妈不是那种很高的个子,穿上鞋一米六出头,巨大的行李箱对比的她母亲格外的瘦小。裴暮也不高,她接过行李箱后,从一个人的瘦小,变成了两个人的瘦小,合成了一幅画,也没有让她们俩母女看起来更高大一点。
这是裴暮十六岁零两个月的人生中最不平凡的一天,她妈王春莲从一千公里以外的北河带着她搬到了京南,连着一块搬过来的,还有两人的户口。
她妈再婚了,对方是一个司机,据说两人是很早的同学,后来这个叔叔跑来京南结婚,两人才断了联系,中年人的爱情更类似搭伙过日子的温情,和爱有关系,但关系不大。
于是,她在十六岁,多了一个新爹,一个新家,还有一个新的姐姐。她妈把那个异父异母的姐姐说的天上有地上无,简直是文曲星转世,绛珠仙草下凡。
比她大一岁,正在冲刺高三,每天的作息时间和学校规划的理想时间一模一样,甚至都不会赖床的。最重要,从来不和她爹吵架。
裴暮已经勾勒出一个高考拼搏一百天,我要考上大清大北的热血书呆子形象,肯定很不好相处吧,可能也会有点死板,她曾经在心里这样想。
沉浸在自己琢磨中,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目的地。这是栋很老的建筑,房脊脊尾都没有翼角,砖也是水磨砖,看起来很细腻很有年代感,起码比裴暮的年龄大。
“对,我们到楼下了,自己搬上去就行了,不用,喂?喂?”
电话那头被人挂断了,王春莲还以为是手机的问题,在她那水凝膜都被刮花了的手机上用手指重重的点了两下。
这个手机还是裴暮初中用过的,当时中考发挥好,考上了汉川第一中学,她妈奖励她给她换了一个当下最流行的果7,自己接过她的手机用。
电话挂掉没多久,大门就出来一个男人,这个男人的长相确实是非常“老实人”的长相,有着中年男人的啤酒肚,发际线也有点危险,但是眉目间都是很慈祥的皱纹,和她亲生父亲不同。
恍惚中她听到有人和自己打招呼,她皱了皱眉,自己不应该走神的。
“这就是裴暮是吧,裴暮,我是林建国,你叫我林叔就可以”
说完他接过裴暮手中的行李箱,林建国右手蹭到了裴暮的小臂,那是只有常年握方向盘的人才会有的老茧。
她尽可能咧开一个自己觉得最柔美的微笑,“林叔叔好,我是裴暮,你叫我小晚就行了”
“哎,好好好”
看得出来男人是真的很开心,可能是因为得知了自己的小名?他又接过裴暮妈妈的箱子往前走,一路走一路跟娘俩介绍。
“这房子当年还是早早她妈单位分下来的,很老很旧了,以后你们就在这安家,如果住的不舒服,咱们再看看要不要买别的房子”
“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老了点,但是离学校近,以后上学下学很方便,也够大。”
她妈扬起一个笑脸就回绝了这句话“哎呀,这有什么不好的,又亮堂,又宽敞,不用搬不用搬。”
裴暮要转学,明确说,是必须要转学。她在原汉川市成绩还可以,转来京南,可以凭分数上一个京外,而且这个时候已经是开始不断复习的阶段,虽然其中少不了关系的打点。
这一切是那个叫林建国的男人完成的,她妈说,咱们俩娘以后有个依靠,不用操心了。她当时很想问,难道一定要依靠一个男人吗?自己不能做依靠吗?
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她妈已经是婚姻的一次失败者,但是看着王春莲眼睛里溢出来的笑容,她又不忍心说了,她很久没见过她妈这样高兴了,上一次还是她考上了第一中学。
推开门看到门口的地毯摆着四双拖鞋,两双老,两双新。不用问,是特意为她们俩准备的。“一楼有俩房间,还有一个书房,平时吃饭就在一楼吃就好了”
“二楼还有两个房间,一个是储物室,不怎么进去,还有一个是我的房间,春莲你就和我搬到二楼去吧。
”怕别人不理解他的用意,又补上了一句“俩孩子上学,住一楼方便一点,对了,小晚,你住那个主卧”林建国给裴暮指了指房间,“主卧有厕所,住起来舒服点,阳光也多点。”
她把书包放下一路往前走,开口拒绝,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主卧应该是家里那个“姐姐”一直在住的,裴暮不想自己和自己妈的人设变成什么恶毒后母和不识好歹的小女儿,一进来就鸠占鹊巢。
林建国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她在想什么“。
没事,这个房间是早早自己搬的,不是叔叔提的,她知道你们那边下雨少,京南梅雨季节那个雨很要命的你晓得伐,所以说想让你住个离阳光近一点的。”
裴暮看向她妈,她妈也有点无奈了,话说得太满了,连原因背景都阐明清楚,裴暮实在没有回绝的理由,况且,她也确实不适应京南的雨。
“谢谢叔叔,也帮我谢谢早早”
“你这孩子,早早是你姐”
“哎,没事没事,就大一岁,不用那么严格”王春莲很明显知道裴暮的称呼是出于什么心思,所以看了她一眼,裴暮装作没看到,把行李挪到房里。
确实阳光很好,房间的上一个主人把这里收拾的很干净整洁,连床单都是齐齐整整的,空气里散发着一股很清香的栀子花味,京南也有栀子花吗?
裴暮想着想着走到了阳台,京南的雨实在是太密太急了,所以阳台上有一双没干的白鞋,洗过的白鞋多少是有点发黄而且有印子的。
这双白鞋不一样,白的像没穿过,甚至到了一尘不染的地步。在京南绵密的雨季的阴黑色天空,像白日的一道闪电,她看了下床头柜上的时间,am11:30。
“小晚,出来一下”前脚刚放完行李,后脚王春莲就来找她算账,雨好像又要开始下了,她把那双白色鞋子往回收了一下,确保不会被风雨淋湿,然后打开房门。
“你怎么就那么犟?心里还惦记裴晚商干什么??人家把主卧都让给你了,你也不喊声姐。”
裴暮觉得真的很莫名其妙,房间不是自己要的,是林早早要让的,怎么反过头来自己成了必须磕头道谢的受恩者?
她听到她妈口中那个名字,几乎是生理性反应的不适,不适的是把惦记和裴晚商这个名字放在一起,主语是她自己。
没错了,裴晚商就是她那个爹,王春莲女士的前夫,早年间的大学生,对王春莲的追求轰轰烈烈,当初是汉川市少有的青年才俊。
后来?后来被王春莲几次三番劝说不要再来往的那几个所谓的好朋友拉下了水,从青年才俊变成瘾君子也只用了五个月时间。不过她不愿意喊林早早姐姐的原因不是因为这个瘾君子。
是因为裴遥,暮天遥对寒窗雾的那个遥,她的亲生姐姐。她记忆里关于裴晚商的好印象少之甚少,但是关于裴遥,裴暮私心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
在有次裴晚商毒瘾发了回家要钱的时候,王春莲拿刀抵着自己的脖子和他声嘶力竭的对峙。
“没有钱,还有什么钱,还有给两个孩子上学的钱,裴晚商,你还是人吗?”然后就是尖叫声和摔玻璃杯子的声音,当时裴暮只有十岁。大她六岁的裴遥,把她死死的搂在怀里,捂住她的耳朵。
“不怕,小晚,不要害怕,姐姐在,不会有事的,什么事都没有的。”
裴暮人傻了,那是她第一次直面父亲的癫狂,不受身体控制的颤抖,让背后的人不敢住嘴。
“我们小晚是不是最喜欢国贸的水晶灯了?旋转木马那个,等今年小晚生日,姐姐就给你买一个,买一个最大的。”
裴暮只有十岁,但是裴暮心里清楚,她在撒谎,因为她看到了姐姐身上的淤青。
这样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久,裴暮生日也没有收到心心念念的水晶灯,因为她妈说,裴晚商发疯,在大街上用刀捅了自己的女儿,裴遥休学了。
再后来她回到家,就是母亲在沙发上哭的不省人事,说裴遥和一个男的私奔了。那是裴暮生日的前一天,她直到这段婚姻彻底破碎,自己搬来京南,也没有收到那盏水晶灯,果然是骗人的。
回过神的时候王春莲已经不在了,门口和阳台的风对流,吹的她有点冷,她回过头去关上阳台门的时候,又看了一眼,那双,一尘不染的,白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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