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00章 5/31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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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恰好有几位老总相约一起出游, 赵熹微就带着沈秀,来了度假山庄。
“赵总可是稀客啊!”一位老板见了赵熹微调侃道, “咱们的聚会, 您可来得不多。”
赵熹微被调侃也面色自然,“以前你们都是拖家带口的出行,我孤身一人, 当然不肯来吃你们的狗粮,现在你们有老婆,我也有老婆,那我为什么不来。”
“哦, 那感情好,原来赵总以前不来, 是怕吃狗粮啊, 好嘛,那我们还得感谢赵太太, 要是没有赵太太, 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请得赵总出山!”
有钱人之间的家庭聚餐, 其实是某种常态联系感情的方式。
只是赵熹微以前孤身一人,很少参加, 就算参加,也只是陪着老爷子过来,待在老爷子身边,看他和老朋友们下下棋, 打打球,这个东海市富豪们常来的度假山庄很大,正面看是古色古香的园林,坐上山庄准备的接驳车, 十来分钟就能抵达背后的山坡,那是一片高尔夫场。
保龄球馆,棋牌室,游戏厅,凡是你想得到的玩法,这家山庄里就没有找不到的。
几位长辈问候了一下赵老爷子的身体,得知他已经住进了疗养院,语气颇为感伤,“我们也差不多要住进去了,这人啊,要服老,现在终究是年轻人的世界了。”
他们的儿女在一旁笑而不语,如果真的服老,他们早就住进去了,疗养院里的生活,可比家里舒服得多,真正放的下家中产业的老人,早早地就住了进去,远离家中的一堆烦心事。
赵熹微并不掺和这些,只是承诺会向赵高赢带去他们的问候,就带着沈秀自行活动起来。
刚刚立春,空气中还有残冬的寒意,两人并肩走在林木之间,沿着林间的小路,很快遇到了一条林溪,潺潺的流水从高处流向低处,林溪中隐约可见巴掌大小的小鱼游曳,沈秀来了兴趣,对她道:“我看过山庄地图,记得前面好像有一片可以垂钓的湖,要不要去试试?”
她们顺着林溪往下行,没有多远,藏在山林中波光粼粼的湖面就展露出了面貌。
说是湖,不如说是一片人工开凿的水塘,只是形态做的很美,几道戴着鸭舌帽的人影,掩藏在湖边的苇草之中,若非那高高翘起,又落入水中的鱼竿,几乎叫人看不见那里还藏着一个人,这些都是来山庄偷闲的钓鱼佬。
找到湖边不远处的服务区,两人租赁了两组鱼竿,山庄提供给富豪们的鱼竿都是好货,拿在手里沈秀就能掂量出质感,又拿了鱼饵钓桶等一系列物品,沈秀对赵熹微道:“走,老婆,我们钓鱼去。”
她拎着东西,大摇大摆地走在前方,走走停停,似是在观察什么,在好几个点都犹豫了片刻,却又摇头,径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一处拐角,相当隐蔽的地方,头顶便是一片林荫,她这才将钓鱼椅放下,开始安装鱼竿。
“我看你刚刚停留的好些地方都有鱼,怎么不在那里钓?”
“山人自有妙计,你听我的便是。”
将东西安装好,沈秀先行坐下,又示意赵熹微坐在另一张钓鱼椅上面。
别看这椅子不重,打开之后却极为舒适,整个人都可以舒舒服服地窝进去,像是躺在沙发一样。
她把两张椅子摆的很近,于是两人就挨在了一起,赵熹微靠在她身边,示意她快说,别吊胃口。
沈秀先问她,“这间度假山庄,建立有多久了?”
“不记得了……十几年应该是有的,我回赵家的时候,便跟着老爷子来参加过一次聚会。”
“这湖里的鱼虽然多,但是每天都有人来钓?”沈秀又问。
赵熹微似乎明白了什么。
沈秀也不玩神秘,直接说道:“我看那些外面的鱼,一个个鬼精鬼灵的,估计都被钓习惯了,见多了钓竿,哪还有那么容易上当受骗,吃了你的鱼饵就走,让你看得见,钓不着。”
“真有那么聪明?”
“冬葵的经验之谈,你听不听?”
“我听。”
但赵熹微更想听的是,冬葵从何而来。
沈秀窝在椅子中,注视着平静的湖面,冷不丁开口道:“我是在七岁时第一次觉醒的宿世记忆。”
“第一次,我以为我重生了,从战乱时期,重生到了和平时代,是老天爷给我的奖励,我为这个国家牺牲,就让我变成这个国家的孩子,享受我自己亲手打下来的和平。”
“那时我又欢喜,又害怕,我欢喜于能够看到我盼望着的和平世界,又害怕于我既然能从战场来到这个世界,会不会又重新回到战场上去,更惶恐于占了七岁沈秀的身体,不对,应该说是朱秀。”
赵熹微这才知道沈秀以前叫做朱秀。
“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户口本上没有我的曾用名?”沈秀问她。
赵熹微不知道该不该点头,但沈秀不在意,她直接说道:“原因很简单,在被叫朱秀的那些日子里,我一直是个黑户,那时候二胎查的很严,被人发现生二胎,要交一大笔的钱,我是个女孩,本来就是奶奶眼里的赔钱货,哪肯花钱给我上户口,感谢人口普查,我才能上了户口。”
至于为什么姓沈而不姓朱……
就要问沈秀的母亲了。
“我们家有两个户口,一个是我父亲的农村户口,我哥哥便上在他的户上,一个是我母亲的城镇户口,我便上在她的户上,上户时人家问她名字,谁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脱口而出便是沈秀,她教我写沈字,又告诉我,这才是我真正的姓,我爸不管家里的事情,竟一直没发现我被上成了沈秀。”
学校里的老师更是善良,他们深知一个随母性的孩子会遭受到怎样的攻击,于是精心为小天才保守着她的秘密,沈秀说到这儿,忍不住笑了起来,“直到高考结束,我是那一届的市理科状元,学校挂横幅庆祝,我爸和我奶奶他们才知道,原来我真名叫做沈秀。”
那时候沈秀的母亲早已去世,但不妨碍朱家奶奶被一个死人气得够呛。
原本是老朱家光宗耀祖的事情,瞬间就变成了沈家人的荣耀,她还成了众人的笑话,沈秀对她曾经破口大骂的内容仍旧记忆尤新,“得知我在上户口时就被上成沈秀后,我奶奶气得几乎晕过去,一直在说我妈包含祸心,说我出生不正,是我妈和别的野男人生的杂种。”
她语气平淡,赵熹微听得却很难受,不由得伸手握住她的手。
沈秀对她笑笑,“说远了,还是说回七岁那年——”
“朱秀是个可怜的小孩。”她这么对赵熹微说道,“在张黛的眼里。”
“是的,我前一世叫张黛,是不是听起来很像是个大家闺秀的名字?”
赵熹微欲言又止,“你爷爷……”
沈秀果断承认下来,“那日我们在雅妹那拿的那幅画,画中的就是我。”
赵熹微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雅妹一直要叫你姊姊,原来你竟真的是她姐姐。”
“大概是姐妹连心,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出的我,我甚至都已经认不出她,毕竟她都已经那样老了,于我而言,属于张黛的人生,亦是很遥远的事情。”沈秀接着道,“不过作为张黛时,我虽然死的早,童年却很幸福,死也是牺牲在理想的战场上,一生虽受过很多波折,但并不觉得苦,而朱秀则不痛。”
“朱成才是个很讨厌的哥哥,他只比朱秀大三岁,却占据了父母所有的心力。”
“他调皮,他打架,他闯祸,他偷鸡摸狗……他做了所有的坏事,只因他是个男丁,就有家中长辈无条件的包容,朱秀见得最多的,就是沈玉珠抬起巴掌时,将大孙子护在身后的蛮横老太太。”
她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渐渐不再提到“我”字。
“你要打连我一起打!”老太太将脸抵在沈玉珠的身边。
“朱秀看得出来,无数次,沈玉珠想要一耳光落在那张老脸上,然而她还是忍了下去。”
“管教不了儿子的沈玉珠,把所有的压力,全部推给了朱秀。”
七岁不到的孩子,要识字,要计数,要学语文,要学数学,还要跟着磁带朗读初中英语……
母亲对她说的最多的永远是,“咱们出生不如人家,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你要更努力才行。”
而小小的孩童,连起跑线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不能有一丝懒惰,一丝懈怠,一丝松动,必须时刻绷紧神经,像个弹簧一样向前冲。
“如果说母亲的脾气主要来源于望女成龙的强烈期盼的话,父亲的情绪就来得毫无缘由,他会因为落了一粒米饭到桌子上而打她一巴掌,只因为她的行为不够淑女温柔,会因为她和男孩子走在一起而大声喝骂他,说她小小年纪就骨子风骚勾引男人,会因为她……”
“够了够了!”赵熹微已经听不下去,“他根本不是在管教女儿,他就是在发泄脾气。”
分明是把不敢对妻子说的话,尽数发泄到了年幼的女儿身上。
他得到玫瑰的垂青,又自卑于玫瑰的高傲。
非要用这样的手段,才能从女儿身上找到一点点卑微的骄傲。
赵熹微听得心已经快要裂开,然而沈秀却是拍拍她的肩膀,对她说道:“老婆,再抱下去,鱼可就要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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