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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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人一半
昨天忙了一天,才把婚礼要宴请的宾客名单敲定,又拿给傅父和季父过目确认。
今天是工作日,季禾黎早起去学校,今天课很多。
一天站下来,腰酸背痛,嗓子也有点哑。
回到家,季禾黎陪傅父傅母吃完晚饭,再坐到书桌前,已经是八点了。
季禾黎提前买好的空白请柬今天已经寄到了,她拆开快递盒,看着满满四摞请柬纸,不禁感到压力山大。
这些全部写完,少说也得两天吧。
季禾黎在心里犯嘀咕。
虽是这么说,但是她活动活动手腕,拿起笔就开始准备写了。
可得写认真写好看一点呢。
毕竟,自己这一辈子,可能也就结这一次婚。
季禾黎先开始写废了几张,慢慢写得多了,就找到感觉了。不过她紧赶慢赶,两个小时也就写了一百张不到。
她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洗完澡后,拿着一摞纸放到茶几上,坐在地毯上继续写。
傅谦语今天忙得晚,回到家时已经将近十二点。
他上了楼,看到季禾黎今天没关门,房间灯也没关。想了一下,往她房间走去。
此时,季禾黎已经趴在茶几上睡着了,胳膊底下还垫着几张请柬。前面放着一摞纸。
傅谦语弯了腰拿起一张,一看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在写请柬了。
这么多张,她都准备手写吗?
傅谦语抽出一张季禾黎写好的,娟秀的小楷跃然纸上,她的字规规矩矩、温温柔柔的,就像她本人一样。
傅谦语嘴角多了一丝笑。
于是自己也在地毯上坐下来,对了一下写好的那一摞最上面的几张请柬,还有桌子上季禾黎打印出来的名单,拿过笔,也开始写起来。
季禾黎本来准备先睡一会儿再起来继续写,没想到实在是太累了,晕晕乎乎地就睡深了,等到她在床上醒来,已经是被早上七点的闹钟叫醒的时候了。
季禾黎赶紧起床洗漱,准备往学校赶。
收拾包的时候,她从茶几上拿起笔,看这写好的和没写好的数量,怎么有点不对啊?
她疑惑了好一会儿,我记得我没写这么多啊。
然后拿起一张。
这字刚遒有力、笔力深厚,想来是男生的字。
想了一下还有谁会帮自己熬夜写请帖,季禾黎把答案指向一个最让自己没想到的人。
这这这,不会是傅谦语写的吧?
我的妈呀,我晚上都熬不住了,他工作了一天竟然大晚上不睡觉跑来这儿帮我写请柬?
季禾黎承认,自己震惊的同时,嘴角还是不可抑制地在上扬。
还怪有良心的嘛。
季禾黎勾起嘴角,笑了笑。
她又从底下抽出一张自己写的请柬,和手里本来拿着的那张傅谦语写的请柬放在一块,左看看右看看,怎么看怎么满意。
这样才对嘛。新郎新娘各写一半,寓意多好。
季禾黎笑得两眼弯成月牙状,把那两张请柬贴近胸口,满足地都要跳起来了。
下了楼,本来季禾黎想早点到学校准备今天的课,不过看到傅谦语今天在家吃早餐。她想了一下,也走到餐厅里坐下。
“伯父伯母早上好。”季禾黎乖乖地打招呼。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
傅谦语不动神色地看了季禾黎一眼,不承想竟然和她对视了。
季禾黎看了看傅谦语眼底下的黑眼圈,声音特别甜地开口道:“谦语,你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傅谦语冷哼一声。
何止没睡好,为了写完自己的那一半,他根本就是没睡好吗。
季禾黎不欲再逗他,喝完牛奶,赶紧出门。
“我走了大家,晚上见!”
傅父听到,看着季禾黎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笑呵呵道:“今天这是怎么了,是谁让我们小黎心情这么好呀?”
傅谦语又哼了一声,紧接着说:“爸,妈,我去公司了。”
傅母看着儿子离开的身影,也笑道:“瞧瞧咱儿子,倒是谁惹到他了哟?”
季禾黎今天课比昨天少,所以下午早早下了班,问许慧欣要不要陪她去选礼服。
\"可以啊你,进展得这么快\"许慧欣上来撞了撞季禾黎的肩膀,问:\"婚纱你都选好啦\"
季禾黎点点头,解释道:\"那天本来想跟傅谦语一起去选的,所以才没叫你的。\"
许慧欣大方地拍拍她的肩膀,笑道:\"这有什么的。不过……\''本来\''是什么意思啊他没去啊\"
季禾黎\"嗯\"了一声,说:\"不说这个了,咱们快走吧。\"
\"奥,好吧。你等我收拾下东西哈。\"
有许慧欣给参考建议,今天逛得很开心。
敬酒服很快敲定,两人选了一条重工吊带公主裙,点缀着小雏菊的刺绣花案。许慧欣选了一件雾蓝色的纱裙做伴娘服。
因为a市b市离得还是有点距离,而季禾黎搬进傅家后,原来的家已经很久没有住过人了,所以她打算直接从办婚礼的酒店出嫁。早上也省了迎亲的步骤。
婚礼仪式在户外举行,酒席摆在酒店宴会厅里。
这些日子,一边要上班一边要筹备婚礼,季禾黎竟也忙得不亦乐乎。
而傅谦语,依然忙得见不到人。但是不用太过问他的意见,一切都是自己来决定,一切都是按自己理想的来,所以季禾黎还是比较舒心的。
忙着忙着,婚礼前就剩下最后一件要完成的事了,就是领证。
傅母选好了黄道吉日,前一天晚上千叮咛万嘱咐他不要忘了。
季禾黎特地请了下午半天的假,和傅谦语约好在校门见。
上午并没有课,季禾黎结束了工作,提前半个小时到了校门口。
喏,就是那儿。
季禾黎在心底悄悄地说。然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静静地看着对面。
仿佛那个椅子上就坐着十八岁的季禾黎,而她的前面,站着二十五岁的傅谦语。
那是新一届迎新舞会,季禾黎和宿舍里的三个室友互相约定,一定得赶个时髦,都要穿高跟鞋去参加。
那天,她经过校外的鞋店,橱窗里有一双很好看的高跟鞋,季禾黎鬼使神差地推开门走进去,主动要试那双高跟鞋。
“小姑娘,你眼睛很尖的嘛。刚到的货,要是买了,你就是你们学校第一个穿它的人奥。”老板娘笑眯眯地看着她。
季禾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坐在椅子上,脱了自己脚上原来的运动鞋,换上那双高跟鞋。
“唉哟!你看看,上脚一试,果然好看得不得了。”老板娘在旁边夸得天花乱坠。
季禾黎低头看看,又拢了拢耳边的碎发,“嘿嘿”地笑了几声。
真好看。
季禾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勾起唇角。
付了钱,季禾黎没让老板娘给她鞋盒。
“我想自己穿着,先走一走。”她解释道。
“诶,好嘞,”老板娘叮嘱道,“那你小心啊,别崴着脚。”
她轻轻哼着歌拎着运动鞋走进校内。
没想到还真给那老板娘说中了,不出一会儿,果真悲剧了。
季禾黎呲了呲牙。低着头,抬起脚一查看,右脚跟已经被磨破了不小一块皮。
只要一走起来,右脚就很疼,再往前走一步,都是在挑战本就不“富裕”的脚后跟。
她连忙蹦到路边的长椅坐下,正准备哭唧唧时,就看见傅谦语从不远处走过来。
见到熟人,虽然是她自认为的熟人,她立马泪眼汪汪,边招手边大喊:“傅谦语,傅谦语,我在这!”
傅谦语听到呼喊,下意识抬头,便看见季禾黎坐在前面的椅子上。她穿着一条短裙,一件明黄色衬衣,梳着高马尾,樱桃小嘴,不可谓不好看。
傅谦语对她有印象,是沈教授的外孙女,想了一想,然后上前。
走到季禾黎面前,他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倒是季禾黎主动向他解释,她指了指右脚,又试图将脚翻过来给他看。
傅谦语这才明白,他伸手制止了季禾黎的动作,然后想了想,说:“在这等我一下。”
季禾黎乖乖点点头。
傅谦语向他刚刚来的地方折返回去,不一会儿,他拎着一盒东西回来了。
回到她面前,傅谦语将创口贴递给她,看着她拆开,略有艰难地贴上去,也顺眼瞧了下伤口,受伤的那一小块简直是血肉模糊。他挑了一下眉,一时间,不知道是该说这小姑娘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还是该说她实在是太虎了。
处理好伤口,季禾黎撇撇嘴,不情愿地把高跟鞋放到一旁,又伸手去够先前穿的那双运动鞋。
傅谦语见她动作实在艰难,叹了口气,道:“我来吧。”
季禾黎愣了一下,傻傻地抬起头,问:“啊?”
傅谦语没再解释,而是直接弯下腰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捉住季禾黎的脚,一只手拿起鞋子,想了想,说:“不会穿高跟鞋还穿,你这只脚够磨几次?”
季禾黎被他说得一愣,看傅谦语低头帮她系鞋带,她盯着他的后脑勺,轻轻地说:“以前没人给我买过高跟鞋,也没人教我穿过,这是我第一次穿。”
傅谦语想都没想,接过说:“你妈妈的选择是对的。”
季禾黎愣住了,闷闷地说:“她很早就走了,那时候的我,还不能够穿高跟鞋。”
傅谦语手上动作一顿,过了一会,才说:“抱歉。”
季禾黎轻轻摇了摇头,说:“没关系的。”
然后站起身,故作轻快地说:“谢谢你帮我穿鞋,我先走啦。”
不等傅谦语回应,女孩已经慢慢往她的方向踱去。
季禾黎靠着椅子,盯着前方,想:
外公,我终于要结婚了。
我嫁的人,是你从前最得意的学生。
如果你还在的话,一定也会高兴的。
然后,眯着眼睛自顾自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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